快訊:申請遊行被拒 趙昕被警察帶走

【大紀元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 大紀元記者辛菲跟蹤趙昕最新情況,趙昕已於北京時間21日晚被北京海澱區公安帶走。他們申請「抗議當局強制剝奪弔唁紫陽公民權利」遊行示威已被拒絕。

北京的中國民主黨人趙昕先生因組織100餘人準備參加弔唁趙紫陽先生的活動,從1月19日凌晨起被軟禁在家中,失去人身自由。因目前警察日夜監管,給趙昕家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傷害,因而趙昕提出跟警察走。

北京時間21日晚,記者打電話到趙昕家中,他太太說他剛被警察帶走,記者立即播打趙昕的手机﹐意外接通了﹐趙昕說他正和警察在一起﹐暫時說話還無妨。

趙昕告訴記者,海澱公安代表官方剛剛正式回覆他,說遊行示威的申請被拒絕了,理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行示威法」規定要提前7天到10天申請,所以他們的申請不符合程序,不予批准。

趙昕談到他上個星期已經被公司辭退,理由是他過多的參與民主事業方面的活動。趙昕在北京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年薪20萬。

趙昕被警察帶走前剛和太太談過,太太問他:「對你的理想信仰怎麼辦?」趙昕回答:「肯定是這一生,不惜一切去讓它在中國實現,讓中國更繁榮、富強、自由。」太太又問:「對孩子、家庭怎麼辦?」趙昕回答:「只好盡力而為了。」

趙昕說:「太太唸叨了十幾遍『不惜一切,盡力而為』,後來就哭了一晚上。我覺得對太太、孩子確實沒法交待,就主動提出離婚,她也同意了。」

趙昕考慮到目前警察監控看管的這種情況對太太、孩子很不方便,給他們造成的心理傷害很大,所以就提出跟警察走。

他被警察帶走前已經寫了離婚申請書,並且已經將官方的答覆和他個人的最新情況告訴了申請遊行示威的幾位朋友。

他請記者把這些情況都寫下來,讓世人知道當局的暴政造成的家庭悲劇,以及他堅持不懈為自由民主事業奮鬥的決心。

趙昕,字子軒,1968年生,現居北京。87年在吉林領導組織了學運,89年參與組織學生運動,並被吉林省各高校學生自治會代表選舉為吉林省高自聯第一任主席。

98年8月初:發起《為受難的印尼華人姐妹強烈呼籲》的簽名抗議活動。8月底與江棋生、吳蓓等發起《救救我們的母親河──長江》等活動。

98年期間與任畹町、馬少華、王林海等同仁向民政局申請成立中國民主黨北京籌委會,被抄家、傳訊及全家驅逐出北京。被推舉為後來公開的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
53名常委之一。

99年之後,因一度不允許回北京,在中國人民大學的研究生班學業也無法繼續。曾輾轉各地,兩次短暫入獄,多次遭遇迫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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