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30多萬勞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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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申華報導) 有中國學者認為,中國長期實行的勞動教養制度應該在改革中繼續存在。而經歷過中國勞改生活的人則認為,這個制度任意性極大,缺乏法律依據,應該廢除。

在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最近舉行的一次研討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劉仁文教授披露了當年勞教制度建立的歷史背景。劉仁文說,毛澤東在鎮壓反革命運動後談到了“殺人太多”、監獄設施不足,人滿為患的問題。毛澤東提出要對社會上大量輕微犯罪人員進行“勞動教養”。1955年,中國建立了勞教制度,並規定只在大中城市及鐵路沿線地區使用。

*送誰去勞教警察說了算*

中國目前有勞教場所310處,勞教人員30多萬。劉仁文教授認為,這個制度雖然存在問題,但是它確實改造好了一些人,應該允許它繼續存在。而這個制度需要改革的主要一點是,對公民進行勞動教養的決定權應該在誰手中。劉仁文說,“我們必須要將勞動教養的決定權從公安部轉向法官和法院。這就意味著,警察永遠有調查權,有對嫌疑犯進行拘留的權力。”

劉仁文教授指出,在現行制度下,送誰去勞教是公安局說了算,也就是警察說了算,而警察取證時有時並“不謹慎”。劉仁文說,依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人權必須得到尊重,對嫌疑人的處罰程序應由法院法官而非警察做出。劉仁文承認,中國司法以及法學界對勞動教養制度的認識目前並不一致。

*吳弘達:勞教制度違反人權*

美國“勞改基金會”的執行主任吳弘達就中國勞教制度問題接受了美國之音的採訪。吳弘達本人曾在中國的勞改營裡渡過九年半。他認為,勞教制度首先涉及基本人權:“我們應該看到, 從1955年開始到現在,勞改已經涉及到上千萬人。在今天已經承認不太合法的情況下,如果繼續讓這種現像存在下去,那麼其它司法改革,或者說健全司法制度,就都是一個笑話。”

吳弘達談了勞教制度的三方面問題。首先,勞教制度是中國公安門部不受約束的處罰手段,例如中國公安部就可以繞過人大,自行將勞教範圍擴大到農村。有關規定是,勞動教養只能在大中城市以及鐵路沿線進行, 但是公安部可以下命令在農村使用。

吳弘達說,勞教對象的判定標準也沒有法律依托,任意性很大。吳弘達談到的中國勞教制度第三方面的問題是,勞教制度已經被共產黨“政治化”,改造已經完全超出了當事人輕微犯罪的社會層面:“勞動教養守則中有一條,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這就是所謂的政治作用,政治功能。”吳弘達認為,鑑於中國勞教制度的上述種種弊端,這個制度應該完全廢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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