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我在合肥拘留所被強制生產彩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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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突然想起來,馬上就到聖誕節了。想起二年前我的親身經歷,特別告訴海外的國外的朋友。

二年前,我因為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資料,被合肥市公安局非法拘留,關押在合肥市拘留所。在拘留所,全體被關押人員被強制組裝顏色為紅,黃,藍,綠,紫的聖誕彩燈。在我們這個監號,從每天早上6點就起床工作,一直幹到晚上十二點。只有吃飯時休息一下。而其它監號, 由於大多試刑事嫌疑犯,牢頭為了表現自己,向警察討好,經常逼迫他人干到第二天天亮,而自己在睡覺。有些人由於受不了這樣高強度的勞動自殺。在我們監號就有一個自殺未遂者。

在彩燈的包裝盒上,印有英文,俄文(我學過),還有一種我未學過的文字(字母象英文,有些字母上有點)。但是包裝盒上沒有一個中文。

聽多次進過拘留所的人說,每個警察每月可以從這些被強制勞動的產品中得到2000元左右的獎金。為了多得獎金,警察經常打人。由於非常專業,警察打人很痛卻不留外傷。

中國官方卻從來也不承認出口拘留所、監獄、勞教所生產的產品。它們說起假話來毫不臉紅。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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