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油田官民纠纷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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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采访报导)陕西省北部的有关政府部门2003年对当地民营油井实行国有化,导致数万投资者血本无归,受害者展开了中国最大一场民告官的法律诉讼官。

这个被称为中国民告官第一大官司的案件,引起了中国内外众多学者和法律界人士的关注。这个案件涉及私有财产保护、国家资源保护、中央政府的政策,以及地方政府行政等多层面的问题。

中国的法律界人士楚望台对这一案件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最近他在海外的《亚洲时报》在线刊登文章,对中国陕北油田案中所涉及的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

文章透露,陕北油田地点分散、储量小,属于低效益油田。1958年,中国石油部把直属企业延长石油管理局下放给陕西省;1966年陕西省再将延长局下放给陕北地方政府,使延长局成为中国唯一具有石油开采权的地方企业。

九十年代初,陕北各县开采石油亏损严重,开始引入民营资本,大量资本涌入陕北各县。九十年代后期,陕北发现大油田,加上石油价格上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决定清理石油开采企业。

从2003年开始,陕北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以暴力手段接管了所有油井,但没有对投资者作任何补偿。后来,在一些律师、学者的介入下,官方提出给予投资者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补偿。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经济学教授徐滇庆认为,矿产资源,尤其是能源资源,应该由国家统一管理,否则容易出现较大的浪费。

徐滇庆:“凡是涉及到了资源开发问题,在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划,因为民营企业它都有一种鞠躬尽力的趋势,它不可能充分的把油田的油层的油都开完。”

不过,对于开采油井的投资者来说,政府制定政策吸引大量投资者注入资金,随后改变政策,等于是掠夺了他们的财产。

楚望台的文章表示,陕北本属贫困地区,当地农民数百户集资贷款投入油田,油田被政府收走后,投资者陷入绝境。

中国《公民维权网》的负责人,曾经亲身前往陕北进行调查的李健表示,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是一回事。

李健:“我们理解这个资源归国家所有最主要的是指主权意义上归国家所有,是地底下的资源组成这种比较虚拟的资源,那么就是说,它这种资源要变成现实的资源它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生产过程,那么这个生产过程是完全可以…就是我们所说的经营权完全可以是开放的,对于所有权和经营权能够分离。”

2004年底开始,当地民众委托北京的律师起诉陕北地方政府,要求当地政府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补偿。陕北的政府部门,则采取了强硬手段,拘捕了油田投资者的十二名代表和他们的律师朱久虎。

李健表示,大部分被捕者现在已被保释,只有冯禀先仍被关押。

李健:“除了冯禀先还有他的一个助手没有被取保或者是办理保外就医外,其它都已经放掉了。据纷传他们是要准备起诉这个,如果他是被起诉的话、被判刑的话,那么就说明这个事情继续往恶劣的方向在走;如果他能够取保后审,然后再逐渐把事情淡化下来,陕北补偿这块可能还能得到比较妥善解决。”

李健表示,被没收的油井,实际上已交由当地与官员关系密切的人士继续经营,使得所谓国有化更像是一个掠夺投资者财富的幌子。

李健认为,陕北的维权行动虽然被镇压下去,但因为事件涉及众多的民众利益,陕北的民怨并未消除,冲突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性仍然很大。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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