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部長反駁反對黨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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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源原編譯報導)澳洲反對黨移民部發言人托尼.博克於10月13日(星期四)就2001年7月將澳籍菲律賓女士維維安.奧維雷斯錯誤驅逐出境一事和以往移民部所做的一些誤判、誤押事件發表講話說,他可以肯定移民部曾利用財政獎勵手段鼓勵辦案人員將難民和非法居民拘留和遞解出境,這也是導致奧維雷斯被驅逐出境的主要原因。

在澳洲參議院的一次調查聽證會上,有人透露了在2001 年6月30日以前,移民部對一些特殊的拘留和驅逐出境案件實行了經濟獎勵制度,以此鼓勵有關人員對難民和持不同政見者進行拘留或遞解出境。此政策在 2001年6月終止;但博克認為,即使該政策已在2001年6月終結,但政策不會在改變當天就立竿見影;整個獎勵制度的存在仍在左右著移民部官員的辦案方式和工作行為,這也直接影響到對奧維雷斯案件的處理方式和態度。博克說,現任律法部長、前任移民部長雷鐸應對此獎勵制度負完全責任。「移民部以獎金形式來開展工作,其官員將人們驅逐出境以此來獲取額外獎勵,移民部長不可能對其眼皮底下發生的事情毫不知情。」

據澳新社消息,現任移民部長萬斯彤反駁了反對黨移民部的指責。她說,移民部的基金包括假設的拘留人數、地點、移動等方面的花費。在1999年至2001年間,由於難民船的大量湧入,移民部的費用支出出現了違反正常預算之處。在此之下,所需費用有所改動,移民部則依照經驗進行調整;萬斯彤表示,以獎勵方式來刺激辦案人員將人拘留或遞解出境的說法是毫無依據的。「移民部是服務、解救機構,而不是盈利的企業部門。」她說。

前移民部長雷鐸也否認了他任職期間的移民部有對處理拘留、驅逐案件的官員實行獎勵的制度,「移民部的基金運用是一種靈活性的模式,當時的額外基金政策是針對那時的大量難民湧進而定的;即如果辦案人員拘留的人數多,其將獲額外獎。這也不足為奇,被拘人員的衣、食、住、行等都需要更多的補貼。」雷鐸說。(大紀元版權所有 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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