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煤撤股令失效 凸顯中央地方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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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訊】(亞洲時報記者沈思10月22日撰文)近年中國礦難頻發,僅國慶期間10月3至4兩日之間,河南鶴壁、新疆拜城和四川廣安先後有煤礦發生分別有34人、14人、12人遇難的重大安全事故。8月22日中央四部委聯合下了一道官員和國企人員從煤礦“撤資令” 肅整煤業。然而,9月22日大限已過,各地官員撤股情況普遍不盡如人意。有意見指,這場官煤撤資行動已非表面上的一項整頓煤業舉措,已演化成一場中央與地方既得利益集團的博弈。

8月22日,中央紀委等四部委局聯合下了道官員和國企人員煤礦金牌 “撤資令”,要求以上人員必須在一個月內(9月22日前)從煤礦退股(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否則嚴辦。

然而,大限臨近各地“紅頂煤官”撤資進度並不盡如人意。12日《中國青年報》援引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數據稱,至9月22日止,新疆尚沒有官員和國企人員從煤礦撤股,其中包括187名參股“7‧11阜康礦難”阜康神龍煤礦的國企人員。後來新疆大概不想太出位,以“地理環境的影響”為由,自行將官煤撤資大限延遲至10月20日。

20日《中國青年報》跟進,金牌“撤資令”在新疆遭遇頑強抵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檢委的資料顯示,截止到10月18日,全區共清理撤資267萬元,有官員和國企負責人62人,其中有廳級幹部,而且有個別幹部甚至“寧願丟官,也不撤股”。

無獨有偶,“金牌撤資令”在河南省也失靈。9月22日前河南沒有一位“紅頂煤商”主動撤資,直到河南當局“視自身情況”把大限寬限至10月10日,外加為期三日的“緊急督察”,河南“紅頂煤商”才紛紛撤資。

19日《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直到9月26日河南省才有第一位“紅頂煤商”主動撤股。截至10月8日晚,119名官員和國企人員撤股,累計金額達586.98萬元。10月9日,河南省清理糾正督察組對鄭州、安陽、三門峽等9市進行為期3天的“緊急督察”,並從當天起實行清理登記逐日上報制度,要求各市必須在下班前將當天情況上報省裏。在地方督察的壓力下,河南“紅頂煤官”撤股奇效。據知情者透露,10月11日,主動申報人數由原來的119人又驟增100多人。

而在產煤大省山西,有官商“晃點”工作組。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援引山西省紀委消息稱,截至10月12日,全省共清理出922人投資入股煤礦,涉及金額9257.74萬元,其中已有836人撤出入股資金4077.33萬元,對剩餘的86人的撤股工作正在進行中。但坊間傳,在這場撤資行動中,一些山西官商與地方有關部門間達成某種默契,明著退股,暗地換個方式又操控,和中央玩“明退暗持”的把戲。

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資料顯示,截至9月29日下午6點,只有內蒙、山西、廣西、江西、吉林、陝西、江蘇、貴州、湖南、河北和安徽11個省的826名官員和國企人員主動撤股。而中國有27個產煤省市,刨去江蘇一個非產煤省,從04年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各產煤省(區、市)的會議代表名單看,也就是說,仍有17個產煤省市(北京、遼寧、黑龍江、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仍未上報,大有和中央叫板之勢。

有分析認為,地方之所以敢無視中央“撤資令” 是官場潛規則“縣官不如現管”使然。“紅頂煤商”深諳自己的生殺大權往往掌握在“現管”的地方官手中,而非“中央”。他們就怕地方來真的,因為他們知道一旦如此不但“政治上身敗名裂”,很可能“經濟上傾家蕩產”,甚至惹上牢獄之災。因此,地方“撤資令”的殺傷力遠勝中央政令。這場官煤撤資行動已非表面上的一項整頓煤業舉措,已演化成一場中央與地方既得利益集團的博弈,也因此中央已意識到自身權威受到嚴重挑戰,不日將有所行動。

近年中國礦難頻發,惡性死傷事故不在少數,就在中央三令五申強調煤礦安全生產之際,僅國慶期間10月3至4日間,河南鶴壁、新疆拜城和四川廣安先後有煤礦發生分別有34人、14人、12人遇難的重大安全事故。從近年查處煤礦事故看,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使一些安全未達標的“黑礦”上馬,是導致礦難的主要誘因。

9月3日,溫家寶簽發國務院第446號令——《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該規定第一次將嚴禁公職人員投資煤礦作為一項法規確定下來。其中第20條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得投資入股煤礦,不得對煤礦的違法行為予以縱容、包庇,否則“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眼見9月22日大限將至,各省市連台上演“撤資令”叫板戲,中央倍感阻力。10月09日,中央級官報《人民日報》在第一版的評論員文章再次向地方發話,“落實好《特別規定》,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都要把認識統一到中央的要求上來,各級政府進一步提高認識至關重要,”隱喻地方叫板中央“撤資令”的不滿。文章還特指,“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但這並不能否定政府應盡的責任,”暗示地方政府、部門如包庇官商便難辭其咎,必咎之罰之。

今年年頭已有省級官員為礦難下臺。今年2月14日,遼寧阜新礦業集團孫家灣煤礦發生特別214人遇難的礦難。之後國務院決定,遼寧省主管工業和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省長劉國強停職檢查。

近日,產煤大省山西首先傳出省級高官落馬消息。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因受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成為該省落馬省級高官第一人,引起外界廣泛關注。據稱,山西省紀檢委近期將嚴查跑官、賄選案件以及官煤勾結案件。尤其明年山西各級黨委換屆選舉,“跑官”和“官煤勾結案”必是明年吏治重點。

而未來那些膽敢和中央叫板的省市,未來是否也如山西經歷一場由官煤勾結案引發的吏治大整頓將是看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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