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永亮:為罰款而執法,為錢而打人

鄧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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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訊】2005年8月16日,16歲少年趙幫東用自行車拉了1籮筐青棗在昆明市北京路上叫賣。1輛標有「城管監察」字樣的微型車把他連續撞擊3次,直到將他連人帶車撞倒在地時才緊急剎車。事發後,被撞傷的少年及家屬失蹤。昆明城管部門負責人稱,執法人員屬正常執法,但考慮到趙幫東是未成年人,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為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城管科與其家人簽訂了協議,為趙幫東報銷了828元的檢查費和醫療費,並給他1,000元的生活補助費,勸他回老家去了。

有關城管暴力執法的報導,近年來頻頻見諸報端。所涉及的地域,幾乎遍及各省、市。

◆5月20日,江東興化市城管執法人員將56歲的農婦林紅英踢成肝血管、脾臟破裂,而終於命喪黃泉。
◆6月28日在重慶市江津城區,替母親守攤的僅12歲學童,不滿執法車擦掛菜筐,遂踢車門一腳。兩個城管隊員隨後下車,各自架住學童手臂拉進執法車,暴打至左眼流血。
◆3月30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孕婦沈鳳琴被城管人員打傷倒地,致使流產胎兒死於腹中。
◆7月20日,來自湖北孝感的農民在廣州街頭擺地攤的時候,4名城管人員在追趕過程中,活活將其打死。

誠然,城管人員「打、砸、搶」不是什麼新鮮事。在中國社會裡,我們經常會在街道上看到依群囂張的城管的執法過程。有很多下崗和失業工人擺的小攤位,那些城管大人不管三七二十一通通給拆了,把所有的東西搶上車,搞得烏煙瘴氣。請問:那些下崗工人、老人、殘疾人擺個小攤謀生計有什麼錯?用得著棍棒相加嗎?見一個小攤就搶一個小攤──他們哪裡是執法者?他們是搶劫犯!這現象讓人看了觸目驚心。但是,大家看了儘管憤憤不平,咬牙切齒,無賴他們代表偉大、光榮、正確的黨,狐假虎威,又有大棒在手,我們能怎麼辦呢?

施展其「野蠻」「暴力」後,當事城管總是極力為其行為辯解,睜著眼說瞎話。

依靠暴力、謊言管理的政權,最本質的東西是為了利益:他們為罰款而執法,為錢而打人。

--轉載自《民主論壇》網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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