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廣州一間報業集團的前代理人,控告他涉嫌挪用集團資金合共約五百萬元,案件明早提堂。
被告是46歲的陳金康,曾受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委託處理集團在香港的會計事務,被控兩項欺詐罪名。被告將於明早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兩項控罪指陳於零二年十2月至今年1月期間,涉嫌在五十四張由該等銀行戶口發出的支票上偽冒授權簽署人的簽名,挪用集團款項共逾四百九十四萬元。陳暫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