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後債主討上門 陳逸飛遺孀長子爭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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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 (中華網11月10日報導)一方聲明“財產分配不公將訴諸法律” 一方拒絕做出回應———

  著名畫家陳逸飛去世已經7個月,因其未留遺囑,遺產分配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前天,陳逸飛遺孀宋美英在上海召開發佈會,發表了《協商未果,陳逸飛遺孀被迫通過司法渠道維護其與子的合法權益》的聲明;昨天本報記者聯繫到陳逸飛長子陳凜,他拒絕對此做出回應。

  遺孀認為“財產分配不公”

  宋美英在聲明中說,由於陳逸飛突然去世,今年7月她曾與陳凜及陳逸飛的弟妹共同簽署了一份“協議書”,其中確定了陳逸飛先生遺產的分配方案,即宋美英及幼子陳天得遺產總額72.5%;陳凜得遺產總額22.5%,陳逸飛先生的弟妹各得2.5%。

  但到了2005年9月底,陳凜的委託律師會見及電告宋美英的律師,表示陳凜無權代表其母做主,即陳逸飛前妻的債權應立即無條件得到滿足;陳凜並堅持要求分得陳逸飛遺產的50%(包括其母的債權),否則陳凜將在美國按法律程式行事(陳凜、陳天皆持美國護照)。

  對此宋美英錶示,她“只得無奈選擇訴諸法律途徑,以求得公平公正地維護自己和兒子應得的合法權益”。
  
  長子陳凜拒絕做出回應

  記者昨天撥通了陳逸飛長子陳凜的電話。陳凜稱“前天自己身在北京,對於宋美英在上海發表公開聲明的事情並不清楚”,隨後以“正忙著開會”為由,挂斷了電話。

  隨後記者多次試圖採訪宋美英女士,都未能如願。為了了解陳逸飛遺產分配的具體情況,昨天下午記者還採訪了陳逸飛生前好友、與陳凜及宋美英都有過交往的林明傑。他對記者說,在陳逸飛生前,陳凜和宋美英總是各忙各的,當時並沒發現他倆之間有什麼矛盾。

  記者了解到,不足30歲的宋美英是陳逸飛的第二個妻子,兩人的孩子陳天只有5歲;而陳凜是陳逸飛與前妻張芷所生,今年31歲。林明傑告訴記者:“通過我和他們的相處,我覺得宋美英是蠻天真的一個人,她很崇拜陳逸飛。在陳逸飛生前,她幫助陳先生打理過模特公司,後來又赴美讀過一段時間書。陳凜先前一直在華爾街從事金融方面的工作,後來陳逸飛想建‘逸飛網站’,陳凜才回國幫助陳逸飛做事。陳凜是一個非常幹練的人,做起事情來精力旺盛。”

  對於目前出現的遺產紛爭,林明傑表示了遺憾。他說,陳逸飛過世後,他和陳家的聯繫就少了,他只清楚陳逸飛留下了大筆遺產,但對遺產分配這種“家事”,作為旁人不便過問,所以不太清楚。

  宋美英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陳逸飛遺孀宋美英和小兒子陳天的律師已將訴狀遞交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對陳逸飛總值約4300萬人民幣的財產進行依法分割。陳逸飛遺產的第一繼承人是陳逸飛與前妻所生大兒子陳凜、遺孀宋美英及小兒子陳天。
  
  據悉,陳逸飛生前共開了11家公司,陳逸飛今年4月10日去世後不久,各方債主即討債上門,這讓宋美英和陳凜都倍感壓力,雙方遂動了分割陳逸飛財產用以還債的念頭。陳逸飛公司究竟有多少債務?據宋美英律師張鯉庭介紹,這的確是個不小的數目,就在遞交訴狀之前,宋美英方面曾對陳逸飛11家公司的凈資產進行總量統計,統計結果為負值,所以公司財產此次並不在“依法分割”之列。由於陳逸飛生前未留遺囑,宋美英和陳凜兩方自今年5月開始,進行了3輪財產分割協商。

  雙方三次磋商都不歡而散

  在5個月時間裏,宋美英和陳凜兩方共3輪磋商,但最終都不歡而散。

  6月17日,在雙方律師參與下,各方簽署了“陳逸飛繼承人會議紀要(一)”。在該紀要中,陳凜方提出要享有其父遺產的50%(其中包含陳逸飛前妻享有的債權),宋美英方要求“依法繼承”。後因財產公證發生爭議而不了了之。

  7月20日,在有中間人參與的情況下,宋美英、陳凜及陳逸飛弟妹共同簽署了一份“協議書”,擬定遺產分配方案:宋美英及子陳天得遺產總額的72.5%;陳凜得遺產總額的22.5%,陳逸飛弟妹各得2.5%。後由於種種原因,再次沒有付諸實施。

  不久之後,雙方就變賣陳逸飛5處房產以清償債務達成協定,並書面簽署了確認書,但後因陳凜堅持要求分得陳逸飛財產的50%(包括陳逸飛前妻享有債權),並提出10月8日為提起訴訟最後期限,而再次無果而終。

  官司涉及4300萬元

  據宋美英稱,上海一中院立案庭目前已接受了她“依法分割遺產”的訴狀,張鯉庭律師估計“立案問題不大”,按照常理,立案通知應在訴狀遞交後的7日內下達。

  據張鯉庭介紹,陳逸飛遺產大約有4300萬人民幣。其中包括,9處標的總值1500萬左右的房產,陳逸飛委託國外某畫廊經銷的價值2500萬元的藝術品,以及宋美英和陳凜雙方保留的陳逸飛價值300萬的藝術品,這後一部分遺產以半成品的畫作為主。

  宋美英昨天委託律師表示,她其實也並不希望打官司,因為“打官司是對陳逸飛聲譽的損害”,但“不打官司也是一種對陳逸飛聲譽的損害”。而在宋美英和陳凜雙方進行遺產分割協商的時候,陳逸飛前妻提出,上世紀80年代她與陳逸飛離婚時,陳逸飛曾答應會支付一筆數額龐大的錢給她,這次遺產分割時應對此予以考慮。但宋美英強調一定要看到“債權文書”方能支付,至今陳逸飛前妻未提供“債權文書”。

  文/綜合本報記者、上海《青年報》報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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