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1日報導】(中央社溫哥華十一日法新電)被加拿大政府駁回政治庇護申請的中國經濟犯賴昌星,提出如果被遣反回國可能遭到迫害的新証據,希望加拿大政府重新考慮他和家人的庇護申請。
賴昌星和妻子曾明娜在公元二千年時,從香港逃到加拿大。中國政府指控他涉入一起價值六十億美元的大宗走私案件,要求將他引渡回國接受審判。加拿大政府在今年駁回他們的政治庇護申請。
加拿大政府認為,他只是普通的罪犯,不符合庇護的原則。同時中國政府也己承諾,引渡賴回國後,不會將他處死、用刑或是其他嚴厲的處罰。
賴昌星的律師馬它認為,目前惟有向加拿大政府証明,中國政府一直都會虐待人犯,甚至以嚴刑逼供,戮破中國的謊言,才可能讓加拿大政府更改心意,不把賴昌星一家人遣返。
馬它同時指控加拿大政府為了與中國建立進一步貿易關係,罔顧人道的作法。他要求加拿大政府就賴昌星和家人被遣返後,可能面對的風險進行獨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