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言:亡国巡理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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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讯】根据什么理由说中国会或不会亡?有国和亡国各有什么好处?欢迎亡国和抗拒亡国所持的又持的又是什么理由?本文试图巡视其理。

[一]、中国没有亡国的理由

中共动不动就爱说亡党亡国。其意只指亡党,把亡党当作亡国。这是另类语言,不能以常理度之。

谈亡国,先要搞清楚亡国的可能性是否存在。可以说,到了今天,中国的亡国可能性微乎其微。中国难亡理由如下:

其一,假如中国政府登广告以一元人民币出卖整个中国,你说有没有一个国家敢买下来?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买下中国之后的国家会慢慢地演变成中国。最后的结果是被卖的中国没有亡,买中国的国亡了。

其二,有没有可能被邻国蚕食而亡?若每一邻国蚕食不超过其本国人口40%的中国人居住的国土,大体上中国可被瓜分掉。但今天的人类文明进程已经无法倒退一百年,所以这种可能性也就难成为事实了。

其三,现存中国被分裂成为数块或数十块,这样一来,统一的大中国亡了,但是,分散的中国却大量地存在,所以中国还是没有亡。

中国没有亡国的条件。现在谈亡国不是谈事实,只是表达一种意愿、思想和道理而已。

[二]、存国亡国各自的利弊

其一,存国,表示了一个民族自己掌握了主权,最大好处是心理认同和感情上的安慰。在对外方面逻辑上它是必然保卫本民族利益的。这是基本的、最重要的利,所以为民族立国而战是人类史的重要内容。

但是,这并不完美。当一个民族立国后,获得存国之利了,但是,国内的非当权民族并得不到这个利,例如元朝清朝的汉民族。又例如今天国内的的五十多个民族并没有立国,其处境、地位与元清时汉族基本相同;或者是更差,因为汉族毕竟是占绝对多数的大族,而现在国内的非汉族是绝对少数,所以地位和处境必然比元清时的汉族更劣。站在少数民族立场,亡了大汉族之国之时就是少数民族有国之日。这是民族存国的利弊。可见民族主义的民族立国有两难之处:只准自己民族主义不准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这个两难困境也并非绝对不能解决的。环顾世界,以主流民族立国解决非主流民族问相对比较好的是美国;以多民族立国共用主权决解民族问题的典范是瑞士。看来民主和邦联制度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最佳出路。中国只要专制制度存在,大汉族大一统思想不除民族问题永无解决之日。

其二,亡国初期之痛。痛在亡国初时感情的失落和亡国之族的人命财富的损失。不过,这个痛,并不是亡国所独有,几乎所有同族的改朝换代都有相同之弊。不同的是前者以民族之痛的符号存于集体记忆中,想起就情绪激动;后者的死亡和财富损失只是作为数字写在历史书上,读了无动于衷。

其三,亡国后之利。就中国而言,站在汉民族整体来说,亡国之利巨大无比。多得元清两朝为汉民族带来辽阔的“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对人民来说,也有好处,清朝“盛世”时人民的生安养息;英国殖民香港和日本殖民地台人民生活比清、国、共朝的人民要好得多;租界风景这边独好。所以,有香港人恨恨地说,为什么割让香港条约不写上二百年!有不少菲律宾人想亡给美国都想不到。

[三]、接受和抗拒亡国的理由

其一,就中共而言,中共专制统治者最欣赏和热爱亡国,这从尊成吉思汉和清皇帝为伟人英雄可见,更从辫子戏大行其道可见感情所依。中共接受亡国是有情和理为据的。中共所立的是共产国际(即苏共)属下之国;本来就是半殖民地(即半亡)之国:所以对亡国并无之抗拒之情和理。到底要亡国还是存国,对中共来说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其党统治有利还是有害。

其二,就人民而言,初期大多会抗拒亡国;若亡国后物质精神权益比不亡国好,人们会接受或喜爱亡国的事实。未亡国之民也会向往已亡国之地;过去大陆向香港的逃亡潮是铁证。所谓亡国是以民族整体体现的。现在还持继续不绝的向美欧等民主国家的移民潮,则是以个人行动体现的自我亡国的意愿。这些自我选择亡国者,其中,中共高官家属是令人瞩目的一群。现今有一个奇特而荒谬的现像是,不少自我选择亡国的华人大骂别人不爱国,表现出与接受亡国者不共戴天之仇。

其三,就实质而言,从个人权益出发,多数能接受亡国的事实;从民族集体出发,则多数不能接受亡国。认为被“自己人”与被非我族类奸淫掳掠压榨凌辱有区别,前者可容忍接受,后者一定要抗拒的人,可以接受改朝换代不能接受异族统治的亡国。认为被“自己人”与被非我族类奸淫掳掠压榨凌辱没有区别、前者和后者同样不可容忍接受的人,对改朝换代和受异族统治的亡国多能等量齐观。

[四]、理性亡国观

其一,只要个人自由和权益受到保障和尊重,接受本汉族还是异族统治并没有区别。如果个人自由和权益受到保障和尊重,不论在亡国状态(例如移民美欧等)还是在本族主权之国(列如在台湾)都可以是一个独立的主人;如果个人自由和权益不受到保障和尊重,不论接受本汉族(例如在大陆)还是异族(例如在苏加诺时代的印尼等)统治都是一个奴。

其二,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要解决民族问题只能采取和民族平等共用主权的原则,主流民族统治“照顾”少数民族的收买政策不可行。就目前而言,中国除了民主制度下实行邦联制外没有更可行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办法。

所以,理想的状况是建立一个五十多个民族共用主权的、有充分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自由民主邦联政体。

2005/11/12

──转自《新世纪》网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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