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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制三讀 明年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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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將於明年起實施。個人海外所得也納入課徵範圍,自民國九十八年起實施,但可延後一年實施。朝野立委均強調稅制改革已開啟大門,未來稅改仍應持續進行,沒有藍綠之分。

台灣財政部長林全表示,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將有一萬五千多位高所得者適用,第一年預計可增加一百一十餘億元稅收。

條例明定,營利事業扣除免稅所得後,超過二百萬元之所得,將課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二的稅率,稅率則授權行政院依經濟環境定之。個人所得淨額超過六百萬元者,課以百分之廿稅率。

條例也明訂營利事業與個人之稅額項目,詳列兩者免依該條例課稅的要件。

關於免稅額的部分,政院版原將個人免稅額定為八百萬元,稅率百分之廿,但朝野都認為標準過低,協商後定為六百萬元。

至於海外所得的部分,政院版原未納入,其中牽涉到課徵成本、中港澳之所得認定及資金是否流向海外的爭議,最後決議納入,海外所得之免稅額定為一百萬元,併計在個人所得內。

至於營利事業受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保障者,條例也訂定信賴保護條款,最長仍有十二年免適用最低稅負制,以降低衝擊。

條例也訂定相關罰則,而罰則的部分於九十六年起才實施。

財長樂:將邁向輕稅制度 產業苦:要財部立院負責

〔自由時報記者陳麗珠、高嘉和/台北報導〕立院三讀通過最低稅負制度,台灣財政部長林全表示,最低稅負制是一項擴大稅基的方案,減少小部分人的過度租稅優惠後,未來將檢討提高標準扣除額、降低邊際稅率,邁向輕稅制度。

至於海外所得課稅是否影響資金滯留海外,林全說,海外課稅對資金外流其實有防止效果延長一年,減少不必要的誤解。但林全坦承,各國對海外所得的掌握都有難度,現階段將選擇性查核海外所得。

針對財政部版的最低稅負制完成立法,引起台灣工商界反彈聲浪,電機電子公會理事長許勝雄表達失望,他說,這不是變相逼著外移嗎?產業界該講的都講了,「那就隨便他們吧」,後果由財政部與立法院去負責。

商業總會發言人陳正毅也說,最低稅負制將海外所得納入課稅範圍,只會徒增稽徵成本,收不到多少稅,最後保證又是場捉迷藏。政府財源入不敷出,應該是拚經濟去增加稅收,將台灣賦稅環境搞到比競爭國家還高,那工商界自然會用腳來投票。

他表示,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徵範圍,試問,財政部要花費多少的稽徵成本,才能收到這些稅,搞不好,稽徵成本比稅收還高,這樣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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