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搜肛門違反人權? 港府:法例規定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一日電)反世貿示威者投訴香港警方用手指搜查肛門是侵犯人權,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天表示,法例規定囚犯必須接受執法人員用手指搜查肛門,否則會遭受處分。

李少光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現行的「監獄規則」容許懲教署人員用手指搜查被判刑或被羈留囚犯的肛門,但並沒有條文容許囚犯以任何理由拒絕這種搜查,或自行選擇被搜查的方式。

他指出,個別囚犯如經醫生或臨床心理學家診斷或評估後,認為其健康或心理狀況不適宜接受肛門搜查,署方會根據專業建議,按囚犯的個別情況,作出適當安排,例如將有關囚犯隔離觀察;如果沒有合理原因而拒絕接受搜查者,可構成違反監獄紀律的行為而遭受紀律處分。

他說,懲教署也曾研究及考察使用X光儀器搜查肛門的可行性,發覺有關儀器未能探測小量的體內藏毒,所以懲教署暫時沒有計劃以儀器代替現行搜查方式,但是他們會繼續這方面的研究工作。

相關新聞
【台灣觀點】權利的構想始於「對暴力的認識」
電腦監控全北京   市民舉動無遁形
一名印尼航空機師被控謀殺  被判十四年徒刑
南韓示威團體擬控告香港警方侵犯人權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