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重閏被打死 九江公安不遜長春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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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訊】江西九江縣一中教師,法輪功學員費重閏,(原名費衛東)在買摩托車時被警察打死一案已發生2個多月,目前九江縣公安、政法、法院,不斷給家屬施壓,想以2萬元賠償金了事。知情人透露,九江市勞教所對法輪功的罪行,絲毫不亞于高智晟律師所揭露的長春惡警所爲。

據明慧網報道,2005年10月18日中午,費重閏在九江縣城廬山西路335號的“永豐車行”購買摩托車時,給周圍人講法輪功真象,遭店主舉報。警察趕到後,隨即拉下該店的捲簾門,將年僅41歲的費重閏活活打死。費重閏身後留有80歲老父、一個出生剛3個月的女嬰及沒有工作的妻子。

** 人死 遺體留證據

案發後,車行店主洪應與警方都一口咬定“是他自己摔死的”。然而費重閏的遺體在不同位置、不同方向顯現多處創傷:嘴唇青腫、嘴角有鮮血流過的痕迹,門牙掉落兩顆、折斷一顆;右太陽穴有一反尖括號形傷口,血凝在傷口處,右太陽穴往上1寸處有一直徑約1.5公分的肉往下陷、血肉模糊的圓形傷口;背部左肩下有長形紅色刮傷;雙肘關節有擦傷,兩膝有灰塵。也就是說費重閏死前身體的前後左右都被傷及。尤其以嘴(前)、太陽穴(右)爲重,費的家人還看到費重閏的陰部有傷痕及青紫。如果沒有外力,豈能在重傷門牙的同時在右側留下如此出血創口?

10月21日,一直參與打壓法輪功的九江縣公安、政法、法院等單位,出面進行“調解”,由店主洪應支付2萬元“賠償金”給費重閏的家人。

10月22日,由九江市、九江縣的4名法醫及某醫院2名醫生對費重閏的遺體進行解剖,據說檢驗結果需1個月後才能出來。其間,費重閏家人幾次詢問尸檢結果,被告知“若追究下去,可能那2萬元賠償金也得退出來”。

** 九江勞教所酷刑性摧殘幷用

九江市66歲法輪功學員毛儒倫,2001年3月份被非法勞教兩年。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二大隊警察鄧成松,授意吸毒犯吳斌林邪惡折磨他。他們將66歲的毛儒倫用 “挂臘肉”的酷刑,吊在窗上三天三夜,沒吃沒喝,之後又改雙手反剪吊銬。毛儒倫170斤重的身軀懸挂在窗上,鐵銬卡進肉裏,致使他雙手腕嚴重受傷。毛儒倫獲釋後身體一直很差, 2004年2月11日,老人含冤離開了人世。

勞教所警察還命令吸毒犯折磨法輪功學員。女學員江小英被吸毒犯打得渾身是傷,骨瘦如柴,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吸毒犯在江的臉上、臀部上寫上誣衊法輪功師父的話,在江昏迷期間,把她渾身掐得青一塊、紫一塊,皮肉被掐破,乳房被掐得皮開肉綻,血水把衣服和破爛的皮肉粘在一起,揭都揭不開。

吸毒犯還用針刺江小英的手指,還用開水燙她,整整一瓶開水澆在身上,事後還不允許其晾曬,要她躺在濕被褥上。由于怕惡行被曝光,指使同房間吸毒犯晚上趁江小英熟睡時向她注射不明針劑,導致江小英精神失常。

在女子四大隊,有一次吸毒犯在惡警的教唆下,用打火機燒一女法輪功學員的陰毛,用肘部狠擊她的胸部、背部,禁止她睡覺。又一個吸毒犯則掏出自己下身帶血的衛生巾,用手指掐住這位法輪功女學員的兩腮,讓她嘴巴張開,逼迫她把帶血的衛生巾吃下去。還有一個吸毒犯在這位學員的脚底板寫法輪功師父的名字,叫她踩下去, 如不肯踩就一隻脚立著,就這樣逼迫她寫“轉化書”。這位學員默默忍受著這一切,冷痛交加,渾身發抖,直至臉色全變,嘴唇發烏。吸毒犯見狀,驚慌的說:“你不能死,我們也不想這樣做,你不轉化我們要加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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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1/116992.html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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