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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武陵農場土地補償 軍方私相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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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二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金德今天表示,機關與機關間土地撥用分無償與有償兩種,明明陸總部要求退輔會撥用所屬武陵農場土地為無償撥用,卻由軍備局核撥,每公頃新台幣兩百萬元土地改良補償費給退輔會,分明瀆職又私相授受。

國防部陸軍總司令部向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武陵農場,要求撥用宜蘭分場三星鄉紅柴林段土地興建營區,但該土地其中六公頃,長年為當地吳姓農民租用,種植花材等農作物,可是國防部軍備局卻把每公頃兩百萬元的土地改良補償費,總計一千七百四十四萬多元,核給了退輔會而衍生爭議。

武陵農場場長曹三元解釋,經合算過去幾十年,退輔會在農場土地投資金額,約每公頃兩百萬元,研商後決議由國防部軍備局補償給退輔會,再交給安置基金支用。

他說,吳姓農民土地租金一年不過二十多萬元,種植花材等農作物,獲益也為他個人所有,按合約規定,今年年底到期後,當然必須無條件歸還給農場。

陳金德(宜蘭縣)質疑,經向宜蘭縣政府查估,兩百萬元補償費,正好與第一期徵收個別農民土地的金額完全相同,但退輔會不願核撥補償費給地上物所有權人,顯然冒充農民領這筆錢。

他說,所謂土地改良補償費,非指退輔會投資農場土地多少錢,就應獲得多少補償,開墾變農地反應在地價,按照公告地價徵收,這才是改良補償費。

陳金德表示,土地所有權歸退輔會,但地上物花材等農作物為農民所有,因此土地改良補償費當然沒道理不給農民。

他說,陸總部向退輔會需求土地,分明屬機關與機關之間無償撥用,怎麼會由軍備局負擔補償費?有私相授受瀆職之嫌,要求退輔會「把錢吐出來」,否則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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