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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武陵农场土地补偿 军方私相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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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二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金德今天表示,机关与机关间土地拨用分无偿与有偿两种,明明陆总部要求退辅会拨用所属武陵农场土地为无偿拨用,却由军备局核拨,每公顷新台币两百万元土地改良补偿费给退辅会,分明渎职又私相授受。

国防部陆军总司令部向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所属武陵农场,要求拨用宜兰分场三星乡红柴林段土地兴建营区,但该土地其中六公顷,长年为当地吴姓农民租用,种植花材等农作物,可是国防部军备局却把每公顷两百万元的土地改良补偿费,总计一千七百四十四万多元,核给了退辅会而衍生争议。

武陵农场场长曹三元解释,经合算过去几十年,退辅会在农场土地投资金额,约每公顷两百万元,研商后决议由国防部军备局补偿给退辅会,再交给安置基金支用。

他说,吴姓农民土地租金一年不过二十多万元,种植花材等农作物,获益也为他个人所有,按合约规定,今年年底到期后,当然必须无条件归还给农场。

陈金德(宜兰县)质疑,经向宜兰县政府查估,两百万元补偿费,正好与第一期征收个别农民土地的金额完全相同,但退辅会不愿核拨补偿费给地上物所有权人,显然冒充农民领这笔钱。

他说,所谓土地改良补偿费,非指退辅会投资农场土地多少钱,就应获得多少补偿,开垦变农地反应在地价,按照公告地价征收,这才是改良补偿费。

陈金德表示,土地所有权归退辅会,但地上物花材等农作物为农民所有,因此土地改良补偿费当然没道理不给农民。

他说,陆总部向退辅会需求土地,分明属机关与机关之间无偿拨用,怎么会由军备局负担补偿费?有私相授受渎职之嫌,要求退辅会“把钱吐出来”,否则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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