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172) B-2失去身份後還有什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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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一百七十二﹕ 我是以B-2旅遊者身份進入美國﹐給了30天的逗留時間。由於時間短辦避難也來不及了﹐到現在已經失去身份一年多了。難道就沒有辦法轉成其它身份了﹖

解答﹕ 你幸虧沒有申請避難﹐否則在那麼短的時間下準備申請﹐被拒的可能性就更高了。拒了之後移民局就自動開始逐境程序﹐一旦進入逐境學程序﹐再做任何其他的事情就更難了。

一個人必須在現有的非移民身份未作廢之前辦延期或轉成其他的身份的申請。在某些情況下﹐移民局可以原諒在作廢之後提出的申請﹐但也就是作廢後的幾天﹐一兩個星期之內的申請﹐超過一個月就不太好解釋﹐也不太好原諒了。現在已經一年多了﹐也超過了避難申請的截止日期。

非法入境沒有身份和有身份入境之後失去身份是不一樣的。非法入境的可以說是純黑了﹐除了未來的大赦﹐類似245(i)﹐和肯尼迪法案等條款來解決身份﹐現行法律沒有任何辦法。有身份入境之後失去身份的人﹐可以同美國公民結婚﹐獲得綠卡﹐也沒有罰金。

即然沒有辦法了﹐黑下來的人就不要再探討怎麼樣變成合法了。只能等待法律的變化了﹐或特別法律的條款(那些只在一定期限之內有效﹐過後就作廢的﹐如245(i)這樣的條款)。有很多人對失去身份非常恐懼﹐總覺着還會有靈丹妙藥﹐到律師樓去咨詢。律師說沒辦法﹐又向一些移民服務公司詢問能否解決﹐結果錢沒少花﹐什麼也沒辦成。若辦成了一些事情﹐如申請到了打工許可卡﹐這下就更麻煩了。因為很可能是用偽造了的証據從而使一些申請可以報上去﹐才得到申請等待期間的打工許可卡﹐最終是無法解決身份的。很可能會被指控偽造証據﹐也很可能導致逐境程序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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