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元可買礦工命?日均16人命喪礦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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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訊】大陸礦難接連不絕,平均每日有十六人命喪礦場。農歷新年剛過不幾天就發生傷亡慘重的遼寧阜新礦難,但是官方媒體報道隻是“一語帶過”,數個主要網站實施言禁,防網民借題發揮。人們不禁在問:礦難何時休止?礦工生命出路何在?嚴懲失職官員是否可以遏止礦難?加強安全措施是否可以挽救生命?

何以罔顧這些生命?

近年來,大陸多地不斷發生煤礦事故。僅僅從去年10月以來,河南、四川、河北、貴州等地相繼發生礦山瓦斯爆炸和坍塌事故,其中比較慘重有河南大平煤礦148名礦工遇難和陝西陳家山煤礦的瓦斯爆炸吞噬了166條生命。

而農歷新年剛過,就發生了更慘重的遼寧孫家灣煤礦氣體爆炸事故,200多人死亡。就在遼寧阜新礦難翌日,雲南曲靖市富源縣竹園鎮一個非法小煤礦亦發生爆炸,截至16日晚6時,已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傷,9人失蹤。

據蘋果日報報道,遼寧阜新孫家灣礦難已經發生了三日,16日仍有大批家屬在煤礦公司門外苦候遇難礦工的消息。有家屬不滿當局三日以來對他們不聞不問,既不通知他們家人遇難的消息,也不告訴他們救援的進度。

報道稱,面對這次歷來死亡人數最多的煤礦礦難,新華網、人民網等中央級官方傳媒近日均沒發表專文討論,隻有北京《新京報》等地方報章發表評論文章,呼吁提高礦難賠償,增加安全投資。《瀋陽今報》提議取消元宵晚會,將節目開支用於救濟遇難礦工家屬。但央視歌舞昇平冷對礦難。

據明報報道,有網民指摘媒體對礦工的生命非常冷漠,「這次礦難奪走了200多礦工的生命,但在事發4小時11秒後的當晚央視新聞聯播卻將孫家灣這條苦難新聞擠到靠尾一角,一語帶過。」有網民質疑,礦難連連,當局提倡的「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怎樣付之實際呢﹖

中國地質大學教授羅雲說:“我們還沒有正確認識到人的生命價值。”

兩萬元可買礦工一命?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報道,在遇難的200多名礦工中,170多人為煤礦正式職工,按規定其家屬可獲賠20萬元,其餘的外包礦工則按早在下井前已簽下極度苛刻「合約」,隻可獲得二萬元賠償。合同規定礦工過年不下井將被罰1000元人民幣兼被辭退,失工作能力僅賠六千。據稱,如果礦工不肯簽定合約,老闆是不會聘請他們的。

另一名遇難礦工家屬則指出,爆炸礦井的外包礦工每天下井採煤可得到三十至四十元報酬,而正式職工則可獲六十至七十元,兩者相差一倍,外包礦工的公司從中牟取暴利。

在存在意義上完全平等的生命,卻在同一的災難中被市場殘酷地標出了不平等的價格!賠付同樣的生命,竟相差近10倍,讓人不得不思考:生命的價值究竟如何界定?

《新京報》的社論指出,大陸的私人小型煤礦一般用一至五萬元人民幣,便可打發一名死難者﹔而國有煤礦賠償金額亦很低,去年陝西銅川陳家山煤礦,每名遇難礦工僅一次過獲得約五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而每月的撫恤金也非常少。

長期以來,礦難賠付制度性地低於生命的公平價格,這意味著礦採業的老板們以低於公平價格雇佣一個勞動力或購買一個生命時,一筆可觀的“利潤”裝進了他們的口袋,難怪無論礦難多麼頻繁地發生,都擋不住他們堅定的投資腳步。甚至有礦主認為“死得起傷不起,預防成本高,死亡成本低”。

近年,溫州等沿海省市的熱錢紛紛撤出房地產業,到山西“圈煤”,山西省及時的制度 “創新”,對採煤業的規範無疑將起到推波的作用。

“中國甚麼都缺,就是不缺人?”

這是大陸年前一部以煤礦為題材的影片《盲井》中一名礦主曾對前來求職的民工說的一句臺詞,卻道出了大陸現實生活中,礦工迫於生活,長期要在工業安全條件惡劣的井下工作,阜新市老礦工吐出來的痰,竟然像炭一般的黑色,他們不是在礦難中死亡,就是被職業性疾病慢慢折磨至死。

挖煤的工人竟然燒不起煤來,真是世紀奇談。據法新社報道,一名在阜新巿一家國有採礦企業工作了四十年的五十七歲周姓礦工,因為咳嗽愈來愈嚴重,連咳出來的痰也變成黑色,上周終於支撐不住住院。他的兒子說,他父親在礦井內倒下,血從鼻孔中流出,不知道能否康復?醫療費實在昂貴,他家連用來冬天供暖的煤也無法負擔。

他還說,在煤礦每天要在井下工作十二小時。如果反對,便會失去工作。對(煤礦)管理層來說,找人替代完全不困難。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發生於去年11月28日、造成166名礦工死亡的陝西銅川陳家山礦難,131名礦工遺體至今仍在井下。據報道,要等到礦井的安全情況改善後,礦方才會派人下井抬屍。

礦難何時休止?

據明報報道,盡管數個主要入門網站連日關閉評論區,防止網民以礦難「借題發揮」。然而,不少網民仍然衝破新聞封鎖,紛紛到網上留言板哀悼死難礦工,檢討制度缺失。對於接連發生傷亡慘重的礦難,但卻沒有官員要負責。有網民質疑,總理「隻會事後流眼淚」,為什麼不能拿出「鐵血手段,好讓悲劇不會沒完沒了」。

正如蘋果日報指出,每次發生重大礦難或其他意外後,海內外輿論總會大聲疾呼:追究失職官員的責任,撤職查辦。言下之意,這樣就可以防止災難,中國的礦難就會大減。但事實告訴人們,礦難還是無日無之。

追究責任、撤職警告,隻能收一時之效,絕不能有效遏止礦難!每次大礦難後,礦方及管理層都會被揭發,為了追求最大利潤和超額生產獎金,強迫工人下礦超負荷生產,因而造成慘劇。不該發生的礦難,還是發生了。為甚麼?

報道稱,在現行體制下,丟了這頂烏紗,隻要有門道或後臺硬,就能換到別的地方繼續當官,甚至可能升官晉爵。在此情況下,像撤職、警告這種「嚴懲」,隻是走過場的表演吧。而繼任的礦場官員,即使他們不被那幾十萬元的超產獎金打動,甚至能夠頂礦場其他同僚的壓力,但在此體制下最終他們還是要罔顧工人的安全,強迫工人加班,以保證礦場的利潤。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道,總部設在美國的「中國勞工觀察」評擊,中國政府對孫家灣礦難及之前發生的所有礦難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礦難頻繁是中國長期以來一味強調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結果,呼籲北京重視人命的價值,投入資金搞好安全設施,推行政治改革,容許工人成立獨立工會,加強體制外的監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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