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灣金融業產值占GDP提升到11.5% 與星港相當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三日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在政府與業界積極努力下,金融改革已見初步成果,據統計,民國 92 年金融業產值占 GDP (國內生產毛額)比重提高到 11.5 %,與金融機構蓬勃發展的香港、新加坡相當。

有媒體近日調查,產業界認為推動金融改革是現階段政府拼經濟的優先施政項目;經建會回應,為改善財政,追求財政平衡,行政院在 92 年 4 月核定實施「財政改革方案」,由稅課收入、非稅課收入、支出等 3大方向,推動改革措施,達成財政平衡目標,這項方案正由各部會積極推動。

為積極推動財政改革方案,財政部在94年1月成立「財政部賦稅政策及法令諮詢委員會」,透過諮詢機制,廣徵各界意見,凝聚稅改共識。行政院長謝長廷在2月1日院會中,明確地指示將稅制改革列為新內閣重要施政工作。

經建會表示,在既有的推動機制與謝院長指示下,稅制改革工作會加速進行,建構公平合理稅制,改善國家財政。

在推動金融改革方面,經建會進一步說明,近年政府積極推動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在相關單位與業界積極努力下,金融改革已見初步成果。例如:銀行打銷呆帳成效佳,逾放比率下降;金融機構持續整併;金融業產值占 GDP 比重在 92 年提升到 11.5 %,與香港、新加坡相當。

經建會強調,金融改革是一項長期工程,需配合國際金融趨勢及國內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腳步與方向,政府在93年6月成立「區域金融服務中心推動小組」,邀集產、官、學代表,舉辦多次會議,共同研定「區域金融服務中心推動方案」,在93年底提報行政院核定通過。

這項方案共提出「健全總體金融環境」、「推動區域籌資中心」、「推動資產管理業務」、「發展多樣化金融服務」、以及「強化金融市場體質」等5大發展策略,51項具體措施,及160項應增修法令或配合事項,目前交由相關單位推動。透過本方案落實,對台灣經濟穩定發展,應有相當助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