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湾金融业产值占GDP提升到11.5% 与星港相当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三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表示,在政府与业界积极努力下,金融改革已见初步成果,据统计,民国 92 年金融业产值占 GDP (国内生产毛额)比重提高到 11.5 %,与金融机构蓬勃发展的香港、新加坡相当。

有媒体近日调查,产业界认为推动金融改革是现阶段政府拼经济的优先施政项目;经建会回应,为改善财政,追求财政平衡,行政院在 92 年 4 月核定实施“财政改革方案”,由税课收入、非税课收入、支出等 3大方向,推动改革措施,达成财政平衡目标,这项方案正由各部会积极推动。

为积极推动财政改革方案,财政部在94年1月成立“财政部赋税政策及法令咨询委员会”,透过咨询机制,广征各界意见,凝聚税改共识。行政院长谢长廷在2月1日院会中,明确地指示将税制改革列为新内阁重要施政工作。

经建会表示,在既有的推动机制与谢院长指示下,税制改革工作会加速进行,建构公平合理税制,改善国家财政。

在推动金融改革方面,经建会进一步说明,近年政府积极推动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在相关单位与业界积极努力下,金融改革已见初步成果。例如:银行打销呆账成效佳,逾放比率下降;金融机构持续整并;金融业产值占 GDP 比重在 92 年提升到 11.5 %,与香港、新加坡相当。

经建会强调,金融改革是一项长期工程,需配合国际金融趋势及国内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脚步与方向,政府在93年6月成立“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推动小组”,邀集产、官、学代表,举办多次会议,共同研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推动方案”,在93年底提报行政院核定通过。

这项方案共提出“健全总体金融环境”、“推动区域筹资中心”、“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多样化金融服务”、以及“强化金融市场体质”等5大发展策略,51项具体措施,及160项应增修法令或配合事项,目前交由相关单位推动。透过本方案落实,对台湾经济稳定发展,应有相当助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