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全:人大應該具有管理政府錢袋的權力

何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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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2日訊】3月份中共領導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又要召開了。這使我想起去年中共官方報紙上刊登的一則消息,說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開始監督起省政府的錢袋。儘管沒有詳細與具體的內容,也不知道這類監督達到什麼程度、有多大的範圍,但總認為是個可以說得過去的辦法。事隔將近半年,也無法知道事情進展如何。

廣東省的辦法是否也應該用到全國方面?我認為幾乎是不容置疑的。而且我更認為,這是人大應該具有的權力。我們知道,一個國家有立法權、司法權與行政權,但這些權力的運作都離不開財權。所以擁有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天生具有對國家錢財的管理權與監督權。按照中國《憲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也就具有這權力。

但是現今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我們完全看不到這種權力的使用。在今天的《憲法》中,制定憲法者居然也不規定,這不能不說是個十分重要的缺陷。在這麼多年的人大會上,中央政府例行公事似地提交一份1年的財政報告,然後就是一份十分籠統的財政預算。人大代表們總是以完全同意的方式,讓這些檔輕飄飄地通過。既然每年中央政府都要提交這些財政文件,也就說明全國人大具有管理財政的權力。管理財政的權力不僅具有同意的內容,還應該具有監督、限制和否決的內容。既然中國的《憲法》公開承認人民當家作主,也就是說國家是人民的國家、財產是人民的財產,那麼,民眾要知道國家有多少財產與這些財產的使用情況,我看就不是一個過分的要求。民眾應該知道國庫裡存有多少錢財,應該知道每年的賦稅的收入有多少,應該知道內債與外債有多少。但這還遠遠不夠,民眾更應該知道每年的財政收入派了哪些用處。我們不能簡單地將國家財政的使用分類,而是要知道更具體的內容。例如,軍費開支,哪些是將士的薪金,哪些是裝備的費用。例如教育開支,中共應該說明非義務教育和義務教育的用途。中共還應該說明全國人大以及地方人大的每年開銷及預算、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開銷及預算、中共作為執政黨每年使用了國家多少資金、以及規定這個政黨每年開銷的預算。作為一個有6千多萬黨員的龐大執政黨,不使用國家的資金是無法令人相信的。對於國家的基本建設,應該說明具體項目以及每個項目的切確預算。對於舉債,不論是外債、還是內債,首先應該得到人大的批准,應該說明此債是多少及派何用處。對於援助他國,也應該由人大批准,因為這好比將錢財送人,應該慎重從事。諸類等等事項,等人大同意批准後,公佈於世,讓每個中國公民都知道。

人大要求中央政府提供這類明確與真實的財政報告,其最大作用就是行使財政的管理權。沒有這類報告,人大機構就不能很好地行使對於財政的同意、否決、限制與監督的權力。但現今的人大知曉的只是一些含糊的財政報告,至於否決、限制與監督的權力就根本無從談起。

我們不能讓政府無所顧忌地使用人民的錢財,也不能讓政府僅提出他的收入和使用的情況說明書而已。這樣的政府必定是個專橫的政府,必定會產生各種腐化的政府,必定是個魚肉民眾的政府。民眾應該通過直接或間接的途徑不僅要監督和限制政府在行政上的權限與能力,還應該監督與限制政府的錢袋。民眾的權力,不僅應該在純粹的政制上表現,還應該在國家經濟上表現。

從1949年以來,中國共產黨組成政府,管理中國的政制與經濟等各種國家事務。在上個世紀的80年代中期起,這個政府主要依靠全國的賦稅作為收入的來源。在這之前,即所謂的計劃經濟,幾乎所有有勞動能力的民眾,政府承擔起他們的低微的勞動報酬及簡單的福利之外,所有的勞動利潤全部給了政府。這個人民政府資金收入與支出的大致情況,至今誰也不能說個清楚,更不用說是詳細的情況了。如果說中國是人民當家作主,中共組成的政府是受人民委託來管理這個國家。這就好比人民是老闆,政府是人民聘用的經理。這個經理居然幾十年來沒有交給老闆一份像樣的經濟報表,就可見其惡劣與糊弄的行徑了。

作為想建立一個政治文明與和諧社會的中共與它組成的政府,這種現像是不應該、也不容許存在的,但現實確實如此。中國的民眾現在沒有直接管理國家錢袋的條件,那麼這個權力就應該有人大來行使,即全國人大管理中央政府的錢袋,各省、市、縣的人大管理各省、市、縣政府的錢袋。(2005年3月3日寫於上海)

──轉載自《民主論壇》網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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