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首任期成為香港輿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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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十二日電)香港行政長官宣布辭任特首一職後,新特首任期是兩年還是五年現今是全香港討論的焦點,有學者認為,如果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釋法,雖然可避免出現司法覆核,但會令人對香港法治失去信心。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戴耀庭出席電台節目時說,「如果中共中央當局堅持將來新當選的行政長官,任期只有兩年,釋法或可避免司法覆核的訴訟,亦可確保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可以趕及在半年後選舉前修訂」。

不過,他認為,如果人大常委釋法,雖然可避免出現司法覆核,但會令人對香港法治失信心,他質疑中央會否單為香港問題,而動用全國資源召開人大會議,來修改基本法條文。

戴耀庭指出,將來新當選的行政長官,按照「基本法」條文及立法原意,任期應該為五年,以其他國家的情況來解釋基本法並不適合,因為香港「基本法」不像外國般有確實條文處理最高領導人出缺問題。

中文大學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主任關信基表示,如果人大不釋法,可透過緊急立憲方式修改「基本法」,訂定清楚有關行政長官出缺安排的條文。但要動用非常龐大資源,甚至要召開特別人大會議。

關信基認同新當選的行政長官任期應為五年。他批評,「基本法」草委如果當日有考慮過行政長官出缺問題,但未有將這一點清楚寫於「基本法」內,是反映有人失職。

他指出,如果中央召集全國人大特別會議,澄清行政長官接任人任期問題,或緊急立憲修改「基本法」內不清晰的條文,可避免出現任期爭拗。

另外,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蔡元雲表示,董建華的離任,可能會令參與制定政策的人,擔心工作不能持續。他說,如果接任人的任期只有兩年,未必有時間可以推出新政策。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香港多份報章傳出董建華辭任的消息,並且成為增補中國政協委員,繼而出掌政協副主席,直至十日,董建華才召開特別記者會,交代他辭職的消息。

政協會議十二日下午閉幕,會上將投票通過三名新增副主席人選,當中包括董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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