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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土徵案 前市長現議長二審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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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幾年前鬧得風風雨雨,且出現府會首長雙雙被羈押的台南市安中路既成道路徵收弊案,台南高分院二審今天仍維持有罪判決,前任市長張燦鍙貪污罪改判六年,現任議長黃郁文改判八年,前市府主任秘書林清堆改判兩年六個月,都可以上訴。

本案是發生在民國九十年間,張燦鍙時任台南市長,與議長黃郁文在既成道路土地徵收案共同舞弊,黃議長要求市府編列既成道路土地徵收預算,並要求張燦鍙指示工務局承辦人員在市府八十七年度與八十八年度總預算案中,編列兩億五千多萬元,作為徵收土地補償費。

當時張燦鍙因案羈押遭停職,議長黃郁文也同案遭羈押,出現府會首長雙雙被羈押。

今天二審維持有罪判決,但刑期都減少,其中張燦鍙由七年改判六年,褫奪公權五年,限制出境仍未解除,黃郁文處八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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