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跟房地產商交手為何屢次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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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訊】(亞洲時報記者徐國貞5月12日撰文)香港─香港最珍貴的資源是土地。在政府所有批地中,大約70-75%的土地是以私人契約方法批地,拍賣賣出土地只佔所有批地的25-30%。香港特區政府在批地的過程中,也屢次出現極具爭議的事件。有香港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與地產商時,往往處於下風,是突顯現時政府在公共管理、政治及法律上三方面的問題。

翻查過去的資料,1998年的 “數碼港事件”、2003年的“紅灣半島事件”及近期出現的“胡忠大廈事件”等等,政府在批地上的手法都惹人非議。香港政府跟房地產商的互動,一直引人關注。香港特區政府過去就曾被多次批評 “批地有漏洞” 及與地產發展商存在有 “利益輸送” 之嫌。

在1998年9月時,當時的盈科拓展集團(現為電訊盈科有限公司,HK.0008)向政府提出數碼港的構思,及後政府與電盈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數碼港。在其後的六年間,數碼港計劃多次被人評批為政府向盈科提供“利益輸送。

另外,以私人發展參與計劃和房地產發展商共同興建“居其有其屋”項目(由政府免地價興建,價格較市價便宜,但有入息限制的住房)“紅灣半島”,也傳出備受爭議的事件。在2004年,港府曾開價17億元(港幣,下同)作為修訂紅灣半島的契約,容許地產發展商“新創建”將之改為私樓出售的條件,但最後以8億6千萬元賣給發展商“新創建”。

當時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 “賣大包” 以“原價五折”出售紅灣半島。香港立法局議員李卓人議員就指出:五折出售紅灣半島事件,反映政府在評估問題時“只沿用一個模式”,當時政府表示行政會議己過,便不再評估以其他方法去解決問題。李卓人表示,政府在批地或在房屋政策上常出錯,是因 “政府在諮詢時出現問題”,當真正落實政策時便出現問題。

另外,之前有不少港府高官在退休之後“下海”,出任大財團的高薪厚職,因而政府高官跟地產商的互動更加讓外界矚目。

早前,有高官如前警務處長曾蔭培及前房屋署副署長鍾麗幗,在退休後的休假期間,替大財團打工。這些事件都引起大眾對退休高官退休後的就業問題的關注。曾蔭培在退休後未清假,即出任新創建集團執行董事,鍾麗幗則被指退休後加入恆基地產屬下香港小輪,參與西九龍發展專案及被指參與遊說更改青衣船廠用途。

獨立議員陳偉業曾在2月2日的立法會辯論中,針對曾蔭培事件表示,“高官退休前與大財團拋眉弄眼,對公務員的尊嚴造成很大傷害”。陳偉業對亞洲時報在線指出,現時政府的制度一直不改,而其制度“對特殊階層是無制度一樣,是黑箱作業”。他又認為:政府私相授受,給予特殊階級優惠,批地時,其與地產發展商擬定好的市價未必是真正的市價。他直指這做法其實是令大財團在香港艱難時期時仍牟取暴利,令公眾及政府庫房蒙受損失。

另一位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則認為:香港最珍貴的資源是土地,其中70-75%的土地是以私人契約方法批地,拍賣賣出土地只佔所有批地的25-30%。梁家傑又認為:一直以來,香港政府地政總署的官員和地產發展商一起關起門來討論土地價格的做法,並不夠透明度。他指出,在私下討論之下,若政府滿意的價格比公開拍賣的價格為底,是會令政府庫房及公眾蒙受損失。他認為要公開土地的估價報告,增加透明度。

梁家傑議員表示,政府應檢討及改革有關土地政策,而改革的大方向是要在土地規劃及批出方面增加透明度。他認為,現時的機制並不算得上透明,令人有所懷疑出現“官商勾結”或是“偏頗了地產商”的情況。

此外,梁家傑議員認為民間制度化的參與是必須的,因為只有讓民眾在制度上的參與才可叫民眾 “安心”政府是善用土地的資源,為香港6百70萬的市民創造最大的財富,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儘量是市場主導作為批地的原則。

陳偉業議員認為,從政治方面來看,批出土地時,政府與地產發展商交手時,常處於下風,是因礙於地產發展商在港的政治勢力龐大。

陳偉業議員說:“發展商己成為香港管治權力核心的一部份,他們在政治上的高度參與,令政府在批地上犧牲大眾市民的利益去遷就地產發展商的利益。”

在法律上,政府批地時常發生 “契約漏洞”的問題,地產商往往能利用契約的“漏洞”的問題,從中為自己的財團獲取最大的利益。

梁家傑議員在最近的立法會會議上,質詢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有關灣仔胡忠大廈的土地契約(下稱地契)的“漏洞”的問題。1986年,胡忠大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申請官批時,承諾在大廈落成後12個月內興建橫跨皇后大道東的行人天橋。可是,胡忠大廈自1992年建成至今十三年,天橋並沒有興建。

資料顯示,香港城規會在15年前審批胡忠大廈的興建申請時,接納發展商建議,當附近的合和實業Mega Tower酒店計劃換地手續完成後,便會興建一條橫過皇后大道東的行人天橋。城規會認為行人天橋系統可疏導人流,故接納其申請。可是,由於Mega Tower酒店發展計劃至今仍落實,發展商無須履行興建行人天橋的承諾。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教授鐘劍華博士表示,胡忠大廈事件反映了“制度上的漏洞”。鐘博士建議政府應該填補漏洞,城規會應在接納申請前,要再三考慮發展商的承諾的可行性,及在契約上列明在什麼情況發展商必須履行條款。(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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