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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弟弟跌落水溝 台中縣長指示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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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日電〉台中縣長黃仲生今天答覆縣議員陳清龍質詢鄭小弟弟騎自行車跌落水溝要求國賠未果時表示,將要求社會局予以後續協助,同時呼籲目擊者出面做證,幫鄭家討回公道。

  縣議會第十五屆第七次定期會今天繼續縣政總質詢,陳清龍質詢指出,縣政府於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在石岡水壩舉辦飛越九二一活動,家住豐原市的鄭小弟弟一家人熱烈響應到豐東綠廊騎乘腳踏車。

  由於縣府未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沒有將自行車道旁的水溝蓋加上蓋子以及設置警告標誌,在人潮相當擁擠的情況下,致使鄭小弟弟跌落水溝受傷。

  陳清龍說,鄭小弟弟傷勢嚴重,住院二十餘天,胰臟因此切除,家長向台中地院提出國家賠償,惟因縣府相關人員沒有說出事實,告訴人在舉證不易情況下,法官判決告訴人敗訴。

  陳清龍認為法院的判決令人無法接受,為此他將幫助告訴人繼續上訴。根據鄭家的說法,事發當天有多人目擊鄭小弟弟跌落水溝中,陳清龍希望目擊者能夠出面做證,幫鄭家討回公道。

  黃仲生答覆時表示,人都有慈悲心,站在同理心的立場,依情縣府應該給予鄭家關懷與協助,他當場指示社會局給予鄭家後續協助;他將要求深入了解,如發現公務員確有掩蓋事實行為,要追究相關責任。

  對於舉證問題,黃仲生認同陳清龍的看法,呼籲當天如果有目擊者,希望目擊者能夠出面說明當天的實際情況,以釐清事實,由於鄭小弟弟的父母也到議會旁聽,質詢結束後,黃仲生特地向鄭小弟弟的父母致意。

  交通旅遊局表示,鄭小弟弟跌落水溝受傷,縣府感到遺憾,事後也給予慰問。

  當時縣府國賠審議委員依發生事實及各種客觀條件進行審議,認為申請內容與國賠要件不符,判定申請人國賠案不成立,後來當事人轉向法院提出國賠訴訟,地院一審判決告訴人敗訴,對此判決結果,縣府也表示同情。

  交旅局強調,為提供民眾休閒去處,縣府積極闢建自行車道,為維護民眾騎乘安全,縣府也不斷增強自行車道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呼籲民眾在自行車道騎自行車時,要跟在一般道路上一樣,注意安全,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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