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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稅局將對未上市公司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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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四日電)證券交易得繳納證交稅,就算是未上市股票的交易也不能例外?台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天表示,轄區內等120家未上市股票發行公司,將列為今年加強選案查察的對象。

國稅局指出,未上市股票發行公司辦理投資人股票買賣過戶登記時,應注意檢視有無繳納證券交易稅,並保留完稅憑證供查核。若是股票發行公司受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時,發現未繳納證券交易稅者,應向主管國稅局報告,若不提出報告,須負賠繳稅款的責任。

另外,國稅局表示,部分投資人買賣未上市股票時,因不諳稅法規定,申報偏低不實成交價格規避證券交易稅,被查獲時,除補繳本稅外,可再處10倍以上30倍以下罰鍰。又若投資人為未成年子女買進股票,或買賣雙方為民法規定二親等內親屬關係時,除能提出支付價款確實證明文件者外,應申報贈與稅,再據以向股票發行公司辦理過戶登記,不必再繳納證券交易稅,若疏於注意會造成誤繳證券交易稅,漏報贈與稅被罰的情形。

國稅局說,這次查察主要是為通盤了解轄區9縣市120家未上市股票發行公司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的情形。除將輔導這些公司受理股票過戶登記時提醒投資人外,也請一般投資人特別留意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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