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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昏昏欲睡 嗜睡症的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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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亞妮編譯報導)沃塞斯特(Wayne Worcester)是美國康迺迪克州立大學新聞系教授,他親自撰寫他自己與嗜睡症抵抗的故事。

我從來沒有睡不著覺的麻煩。我在火車上打盹﹐打呼嚕﹐錯過站不說﹐還一直睡到終點﹔我洗澡的時候站著就睡﹐直到水變涼把我激醒﹔我的牙醫要繼續鑽我的牙﹐得把我搖醒。真怪, 我隨時可以睡著。

美聯社報導,政府說我這樣的人危險﹐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署(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說﹐每年由我們造成的交通事故大約是10萬起, 由此受害的男女老少約71,000人, 包括我們自己, 1550人過早的見了上帝﹐所以﹐我在紅綠燈的當口打盹讓別人按喇叭的時候﹐我想最好找個大夫看看。

我找到馬克卡沃利克(Marc Kawalic)博士主持的辛辛那提州新不列顛醫院睡眠紊亂醫療中心(Sleep Disorders Center)﹐醫護人員在我頭上﹑臉上﹑下巴﹑胸口﹑胃和腿上接了22 個電極﹐卡沃利克(Kawalick)要求給我做的測試包括﹐晚間多項睡眠影響因素測試(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和次日白天每兩小時一次的清醒度監測。

借此機會我也回憶了一下過去﹐這些年的情況是: 雖然我不笨﹐可是對那些要長期精力集中的事兒﹐我從來只抓到個皮毛。我太容易睡著了﹐老師﹑家裡﹑我身邊的很多成年人都給我編了個歌: “你這麼小怎麼這樣疲勞? 知道怎麼拼那個詞? 懶包”。我想別人和我一樣累﹐不過他們處理得好點。我和他們不一樣的地方可能是太頑劣﹐提不起打天下的興致。現在我想﹐如果我和別人一樣清醒﹐我該學會了多少東西呀。

我的高中成績不是很好﹐兩學期後我就溜號到家俱廠上班了。在亮漆和鋸木屑中﹐日子一混就過去了﹐我儘量存錢﹐一年後橫下心回到大學裡。這次我訂了個計劃: 選下午和晚上的課﹐學我喜歡的專業﹐清醒的時候就學習﹐不管什麼時間﹐但這有時候也不靈﹐甚至在我喜歡的戲劇課上﹐燈光暗下來﹐我也開始夢周公了。

接著發生了一件事﹕一天晚上﹐我開著車在新罕布什爾州高速公路上疾馳的時候, 腳踩在油門上睡著了﹐隨著一聲巨響﹐車已經衝下堤, 把通電的鐵絲網撕開350 英尺﹐我醒來時看見蘋果樹四仰八叉地躺在車的後座上。不管怎麼說﹐我活著﹐也學到足夠的東西能進全美最好的新聞研究生院﹐還在一家不錯的日報社任了職。

新聞每時每刻都會發生﹐這樣我可以睡14小時再幹一天的活﹐或睡4個小時﹐再偷空在書桌前打個盹兒﹐只要我做出新聞就沒人過問。平生頭一次﹐我這種沒規律的睡眠不是我的障礙了。

不過偶爾也出點小狀況﹕有一次報社派我和一位布朗大學的政治學家看卡特總統的電視演講﹐那是傍晚﹐我們舒舒服服的坐在報社的圖書館里﹐總統講了約20分鐘﹐我睡了17分鐘﹐那位教授禮貌的叫醒我﹐告訴我他對演講的看法﹐我才寫了那條新聞。

有了這麼多年的這樣的經歷﹐所以當卡沃利克(Kawalick)博士告訴我測試結果的時候﹐我一點不惊訝﹐“你有重度嗜睡症中的「猝睡症」(narcolepsy)”。

我的夜間測試完全證明了這個結論﹐而對我白天的測試則表明﹐我不止一次的直接進入深度睡眠(REM﹐眼球迅速運動)﹐就是人們能做夢的程度。大多數人需要16至90分鐘達到這個狀態﹐我只需要1.4分鐘。

猝睡症﹐我略有耳聞﹐它不致命(除非和重機械一起)也不可治癒﹐但別人對這種病的患者缺乏同情﹐這可以理解也很惱人。科學家們最近發現﹐嗜睡症是由腦幹的下丘腦處缺少一種神經傳送體引起的﹐他們猜這是免疫系統受挫的結果﹐這是嗜睡症自1877年第一次在德國提出後﹐對它理解的最大的一個進步。 人們希望通過補充那種傳送體的化學水平﹐有一天能治癒嗜睡症。

現在呢﹐卡沃利克(Kawalick)說﹐我們能做的就是控制它。他勸我吃多種維生素﹐每晚必須堅持8小時睡眠﹐我謹遵醫囑﹐果然管用﹐我不老覺得累了﹐但這種新的生命力讓我清醒的意識到我的猝睡症有多嚴重﹐有多長久﹐我感覺像個不自知的愚人。

全國睡眠基金會稱﹐睡眠紊亂總是診斷不出來和診斷滯後﹐平均滯後15 年。卡沃利克(Kawalick)說﹐“患者和大夫討厭對待睡眠問題”﹐不過這種態度在改變。1988年當睡眠紊亂中心開始運行的時候﹐卡沃利克(Kawalick)和他的下屬給約100人做過測試﹐今年, 他們準備對1600多人測試﹐而且象莫達非尼(modafinil)等藥物幫助醫生更有效的治療猝睡症。

漸漸的﹐我每天的藥量加大﹐用來對付隨之而來的抑郁鬱﹐那時﹐我每天花20美元讓自己醒著。忠實服藥四年以後﹐我肯定我能控制猝睡症了﹐但那是妄想。

2003年2月21日下午5點, 我開著我的豐田在羅德島的羅維登斯(Providence)郊外高速行駛, 我不記得怎麼就打起瞌睡了﹐但我記得我直頂前面一輛小卡車的防撞器﹐把它往路下擠﹐對任何人來說﹐沒人傷著真是個奇跡。

卡沃利克(Kawalick)問﹐“沒任何預兆 ?事故前沒有點頭打盹的事兒﹖”我回答﹐“沒有﹐我想不起來”。於是﹐他正式告訴我﹐我現在不能安全駕駛了。在每個州﹐這種警告就意味著不能再開車了﹐除非大夫通知你可以了為止﹐加州更嚴﹐一旦被確診是猝睡症﹐就禁止上路。

卡沃利克(Kawalick)又對我進行了測試, 我又失敗了。他加大了我服用莫達非尼(modafinil)的劑量, 增加了利他林(Ritalin)﹐還要求我除了白天打盹兒以外﹐每晚睡9小時。

這有效﹐那次事故七周後, 我通過了清醒測試﹐可以重新開車了﹐但是我學機靈了。我只短途駕駛﹐而且是打過盹以後﹐無一例外。

我告訴卡沃利克(Kawalick )﹐如果我覺得自己的狀態不適於開車﹐我絕不上路﹐我也這樣告訴自己。

但是﹐我意不止此。我也許從來都沒有百分之百的清醒﹐現在沒有﹐永遠沒有﹐我的清醒只是表面文章﹐而且一晃悠就沒了。在清醒的背後﹐真正的我是猝睡症患者﹐精疲力盡者的雅號﹐完全徹底, 防不勝防的精疲力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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