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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國大職權法 批示違憲爭議應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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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二十七日電)陳水扁總統今天公布「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他簽署總統令時,特別在台總統府內部簽呈公文上批示,關於憲法修正案複決門檻及廢票規定,有違憲重大爭議,允宜尋求釋憲解決,俾符憲政法理、民主原則與民意期待。

陳水扁總統晚間七時公布國大職權行使法,總統令全文為「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總統令:茲制定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公布之。」

不過,陳水扁總統簽署總統令時,特別在總統府內部簽呈公文批示,「依據憲法,總統既非釋憲機關,對立法院所通過之法律案亦無否決權。至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關於憲法修正案複決門檻及廢票之規定,既有違憲之重大爭議,允宜尋求釋憲解決,俾符憲政法理、民主原則與民意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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