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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釋股案 立院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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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灣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即國營事業預算)及非營業部分,在國親聯手主導下,表決通過決議中華電信應停止執行所有釋股案;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的公股未於當年度確實釋股者,不得再行保留;中央政府總預算列為資本支出者,在特種基金中不得違法移作經常性支出使用。

由於表決結果事涉中華電信等國營事業釋股及限制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等特種基金的運作,民進黨團幹部認為若按立院的決議執行,事態嚴重。因為中華電信釋股是立院早已通過的決議,預算等同措施性法律,該公司預計還要釋股二千多億元,要求中華電信停止釋股違法,此案已引發適法性爭論。

昨天三讀通過的國營事業預算,總收入兩兆六千零二十億餘元,總支出兩兆四千三百七十七億餘元,稅後純益為一千六百四十二億餘元。審議結果,增列營業總收入四百一十九億餘元,增列營業總支出三百二十七億餘元,增列稅前純益九十二億餘元;非營業基金方面,特別收入基金來源減列五十六億餘元,是這次刪減最多的部分。

有關朝野有爭議的表決案,原本列了十一項,院會表決前經朝野協商決定,原本要在今年底廢止的國營事業「久任年資獎金」,依照國民黨立委黃敏惠的提案通過,即「久任年資獎金」應適用至民營化基準日結算,且應作合理的補償結算,因此不必表決。同時,有關行政院開發基金的釋股收入,朝野協商也決定由原先減列七十億元改為減列二十億元。

爭議性的表決案包括台電西寶水力發電計畫,通過刪除今年度的十億四千餘萬元預算。

親民黨團提案,中華電信民營化釋股過程涉嫌賤賣國產,圖利財團,弊端叢生,要求立即停止所有釋股作業,獲國民黨團支持,最後歷經兩次表決,通過這項決議。親民黨團也提案,台灣高鐵賠償仲裁損失二十一億元,應由原始五大股東負全責,在民進黨團反對,在野黨團贊成情況下(台聯黨團則棄權),通過這項議案。

其他獲通過的預算決議還有國民黨團提案,國營事業與非營業基金釋股未執行部分,有違預算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因此公股未於當年確實釋股者,不得再保留;國民黨團並提案,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列為資本支出者,在特種基金中不得違法移作經常性支出使用。

院會也表決通過民進黨立委陳朝龍等人的提案,決議基隆港務局「港區動態管理中心」六千萬元預算全數保留,須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立法院要求中華電信釋股案喊卡,激勵二十七日美股中華電信ADR開盤大漲零點五七美元,攻上二十點四五美元價位,隨後賣盤湧現,股價回檔,直到台北時間晚間十一時,股價還是站穩在二十點三美元以上。

台灣交通部原預計釋出所擁有中華電信十七%股份,其中十二%到十三點五%將發行ADR,約合十一點六到十三點五億股,以中華電昨日收盤價新台幣六十點八元計算,總值超過新台幣八百億元,由於立法院喊卡,市場預期短期供給籌碼不增加的前提下,買盤湧入,推升中華電信ADR股價大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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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部︰是否有違預算法 待釐清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要求交通部暫停中華電信釋股作業,交通部表示,立法院的決議是否牴觸預算法,還需要法令解釋,至於釋股的準備工作會持續進行,不會停止;中華電信工會表示,這項決議有約束力,希望政府遵守,不過罷工的準備也會持續進行,不會鬆懈。

台灣交通部次長張家祝昨天表示,立院決議中提到,中央政府總預算釋股部分違反預算法第七十二條,「公股未於當年度確實釋股者,不得再保留」,雖然行政部門要尊重立院決議,但預算法七十二條該如何解釋、是否違反預算法,還有法令模糊空間需要解釋,只要在不違法範圍內,交部會尊重立法院決議。

至於上週選出ADR承銷商,張家祝說,這僅是釋股準備工作一環,三家得標承銷商待命中,有進行實質承銷才有手續費,釋股如延期,並無違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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