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4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一百九十三﹕我姐曾持B-2探親簽證從台灣來美。半年到期前与一美國人結婚并申請了I-130。她未延期B-2。但她后來發清b婚后不如意返回台灣,此時她逾期居留未超過180天。但至今他們沒有辦理离婚手續。而她的I-130以經批准了。如果她想再來美國,她若現在辦理离婚,能否再用B-2來美(她舊的B-2還有效)?入關是否會有麻煩?
解答﹕如果她現在辦理離婚﹐她就變成未婚女子了。應該沒有“移民傾向”了。故持B-2簽証入境﹐入關不會有什麼麻煩。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注明大紀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