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5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美國一名男子在1981年向公立圖書館借了一本書,忘了歸還,二十四年後,他將這本書送還圖書館,並附上一張美金2190元的支票,作為罰鍰。
目前定居在紐澤西州的席勒辛格在1981年向紐約州公立圖書館借了一本「露營的樂趣」,隨後搬家忘記歸還,前不久,他在整理閣樓時,看到這本年代久遠的書籍,他馬上打電話給當初借書的圖書館,表明「很很久很久以前,他借了一本書,忘了歸還」。
根據規定,圖書館最高罰金是美金十五元,可是席勒辛格認為應該為自己的疏失負責,因此還書時,隨書附上一張美金2190的支票,相當於新台幣六萬八千多元,等於最高罰金的14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