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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監院:函請司院說明陳再福案 未違監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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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二日電)新任監察委員未上任,監察院函請司法院說明前總統府侍衛長陳再福案,是否違反監察法?監察院秘書長杜善良今天表示,監察業務處不是進行調查,只是函請說明,也未做任何決定,必須等監委就職後再核批。

報載前總統府侍衛長陳再福、副侍衛長沈再添,因三一九槍擊案被懲戒後,監察院監察業務處月前函請司法院說明,兩人被懲戒後辦理退役,且領取終身俸,有無違反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司法院所屬機關研究後,認為陳再福被撤職、領取終身俸確有疑義。

由於媒體質疑監察院業務單位在沒有監委授權或指示下行文,違反監察法規定,杜善良表示,監察業務處並不是去調查,只是函請相關機關說明;如果要調查,必須轉到調查處,由監委展開調查。

杜善良說,監察業務處負責人民陳情書狀,或者主動發現輿論有關政府有無違法失職情形,此案是看到媒體相關報導,所以去函請司法院說明。

另外,新任監委遲未就任,監察院監察業務處近幾個月仍依往例,發函給政府機關部門行使相關職權。杜善良解釋指出,考量新任監委可能難產,上一任監察院長在今年一月批示第四屆監察委員可能無法就職的因應措施,監察業務處是根據此因應措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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