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專題報導之三

逃出中國–採訪唐元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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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4日訊】(自由亞洲電臺何山報導)2002年的10月14日,因“六四”被重判20年的東北民運領袖唐元雋,在假釋期間,毅然決定偷渡前往台灣。14號上午11點半,他在福建廈門一個碼頭,以1000元人民幣為代價,登上一隻前往台灣方向的漁船,他不知道目的地,只知道要偷渡去台灣。

一個小時的船程無話,中午時份,他趁船工不注意,跳入海中,奮力游向金門大膽島。當年已經是45歲的唐元雋可以講是相當大膽,但他也想不到他會是在金門大膽島搶灘登陸。

上岸之後,他向台灣的駐軍表示是要投奔自由。他說,那邊的台軍官兵除了驚訝之外,對他的作法是敬佩的。不過,由於未經許可,泅水登上了台灣金門防衛司令部管轄的島嶼,盡管當時表明向中華民國政府尋求政治庇護,仍被台灣的方面移送偵辦。

轉眼3年了,唐元雋沒有想過現在會人在紐約,與當年營救他的海外民運人士一起吃飯,也沒有想過當年致函美國國務院,為他申請難民庇護的北京之春主編胡平也會在席間。

短短一個月的時間,2002年11月29日,唐元雋在台灣境管局和相關人員的陪同下,以極為低調方式乘搭聯合航空班機前往美國,接受政治庇護。當時,協助唐元雋尋求政治庇護的有王丹、方勵之、王軍濤、胡平、嚴家其、王希哲等人,他們致函美國國務院、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白宮負責人權的助理國務卿、民主黨國會議員裴洛西等等。函件寫到:來自中國大陸的異議人士,注意到大陸異議人士唐元雋不堪忍受政治迫害逃離大陸,現被拘押在台灣。唐長期從事大陸民主運動,飽受迫害,付出過慘重的個人代價。

回想16年前在長春吉林的生活,唐元雋對本台說,他也是在電視上看到北京學生的運動,6月3日還組織了2次大型的遊行。但6月4日,鎮壓開始,他在最最敏感的日子聲援學生,結果被重判20年,是工人領袖中被判刑相當重的一個,罪名是“反革命罪”。唐元雋對本台講:“當時在東北的長春市,長春第一汽車製造廠,我們通過電視、通過媒體、通過學生的宣傳,了解到北京發生的事。他們當時的目標和宗旨,非常明確的,就是反對中國共產黨的腐敗,反對當時的官倒,就是用特殊的手段來掠奪人民的財富。”

唐元雋其實早在80年代就從事民運,組織過“民主沙龍”,八九民運期間組織過多次大規模的工人遊行,聲援北京學生。但要害的,是在6月3日之後,他還組織過兩次遊行,6月9號就被當局拘補了。他說﹕“6月3號以後,我們又組織了兩次遊行,主要是抗議政府用暴力的手段鎮壓和平示威的學生。確切的說是6月9日的晚上、半夜在家裡被捕。主要是問:為甚麼要反政府遊行,這個我早有心理準備,我當時回答得很乾脆,我說遊行有甚麼違法。”

1997年,唐元雋獲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同年7月獲釋。其後在原單位第一汽車製造廠做臨時工。期間,他繼續在全國各地宣傳、推動民主運動,參與組建中國民主黨。98年11月,他獲推選為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53名核心成員之一,並因此多次被傳訊、搜查住處、警告及刑事拘留。直到1999年5月,他第二次被捕,同年被工廠開除。

唐元雋說,出獄後不時受到騷擾,每當被騷擾時都會產生逃往中國的念頭,但因為家人下不了決心。2000年4月,他在廣東打工時,被當局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拘留並押送回長春。直至2002年10月10日,他在假釋期間,借一次出差去四川的機會,改坐火車由南京南下,前往廈門。他在介紹出逃經歷時還說,當時大陸官方的相關人員還打他的手機,問他身在何方。最後他關了電話,在廈門海邊徘徊了幾天,直至租到了一艘漁船,可以讓他出海“觀光”。

他說,原本想留在臺灣,尋求政治庇護,但體諒臺灣的處境和立場。資料顯示,台灣並無相關的政治庇護法,當年台灣方面為如何處理唐元雋的個案相當困擾。2002年10月25日,台灣方面將唐元雋送往大陸人民新竹處理中心暫時收容。也就是講,唐元雋與一般的偷渡客無疑。

直至在海外的民主基金會,民運人士多方呼籲,台灣方面基於人道關懷及維護自由人權的普世價值,由台灣的外交部聯繫美國在臺協會,在得美方同意下,讓唐元雋前往美國定居。致於唐元雋偷渡到金門,涉嫌違反台灣國安法,台灣方面不以起訴處分。唐元雋由偷渡到獲得台灣方面的協助前往美國,後被評為2002年台灣10大正面人權新聞之一。不過,在廈門唐元雋租坐出海的船主王先生,則被大陸方面收押。唐元雋對本台說,實際上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希望自己的國家走向和平發展,人們有自由發表意見,有憲法保障的種種權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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