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东方红美食娱乐中心被谁强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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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讯】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有一个“东方红美食娱乐中心”,这个中心的主人名叫彭耀庚。彭耀庚是本地人,是一名转业军人。

然而,在今年3月4日的一天,彭耀庚的“东方红美食娱乐中心”被一伙人夷为平地。当时领头的人名叫卢华,是一个名闻遐迩、劣迹斑斑的服刑人员,当时正处于取保候审时期。

现场拍摄的照片表明,卢华当时使用的车辆是株洲市荷塘区政府的,车牌号为“湘B10008”。
此后,荷塘区政府多次与彭耀庚就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但没有结果。

租用楼房成了违法建设

荷塘区新华东路有一个中南建材机电市场(以下称中南市场),市场为荷塘区政府与湖南中天建设有限公司(原株洲市二建公司)共同所有。 1998年底,彭耀庚与中南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市场700多平方米的临街楼层,用于经营娱乐业和餐饮业,取名为“东方红美食娱乐中心”。

2004年,荷塘区政府与浙江某公司签约,决定在中南市场这块土地上修建一个商贸城。

2004年7月26日,区政府在中南市场贴出公告并向租住户送达公告,称“你所租的楼房是违法建设,区政府要按违法建设进行强行拆除,没有补偿”。

彭耀庚得知后又气又急:气的既然是违法建设,为何还对外租赁且长期隐瞒这一事实?急的是巨额投资远远没有收回。

为此他几乎找遍了荷塘区所有的党政负责人,请求就补偿问题进行了商议。

同年12月20日,荷塘区政府一个姓刘的副区长组织区法院负责人、律师和相关部门的人员等10多人,召开了一个专题论证会。会议的结论是:区里应该给予彭耀庚补偿。

此后,区法制办、区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就补偿金额与彭耀庚进行协商。区里提出的数额先后是10万元、15万元、18万元、23万元。2005年2月4日,双方达成补偿25万元的口头协议。

刑释解教人员牵头拆房

彭耀庚以为这事就这样解决了,不料事情的结局却是:房子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拆除,所谓补偿更是一分钱也没有兑现。

2005年3月2日晚,彭耀庚接到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卢华(当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打来的电话。卢华在电话中说他将组织人员来拆房,请彭耀庚不要为难他。

彭问卢华:“区里给了多少钱来让你拆房?“

卢华回答:“10万元。”

彭说:“你暂时不能拆,因为还没有与区政府谈好补偿的问题。”

卢说:“不行。我要吃饭,要生存。”

第二天上午,彭耀庚分别将这件事反映给了区委彭副书记和唐副区长,便是他们均没有理睬。

尽管有了这一次通话,但是彭耀庚还是不相信荷塘区政府会动用这么一个人来搞拆迁。

可是这样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3月4日早上8时多,卢华带领50多个不明身份的人来到“东方红美食娱乐中心”。有人喊道:“老家伙,还不出来。否则我们打死你!”

这伙人不由分说,撬门进入店内乱打狂砸。

见此情形,彭连忙打电话给湖南中天建设有限公司(原株洲市二建公司)的一个杨姓董事长。杨说:“你那块地是区政府的,我们不管,你去找区政府。”

下午4时,彭到区政府求助,见区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政法委书记等10多人正在开会。有人当时对彭说:“我们正在研究此事。”

然而,“东方红美食娱乐中心”已经只剩下一堆瓦砾了。从现场拍摄的照片中看得出,店内的电器、用具被挖土机弄得变了形,随地丢弃。

卢华究竟是一个什么人?

卢华,34岁,株洲市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办事处人,曾因抢劫、赌博、放高利贷等被司法机关劳动教养和判刑。今年3月15日再次被刑。

彭耀庚的“东方红美食娱乐中心”价值多少?

2004年10月28日,株洲市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价格认证结论书”认证:“东方红美食娱乐中心”价值人民币94.5226万元。

联系人: 当事人彭耀庚电话:(0733)6134266
13657332851(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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