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適用國際公約 航班延誤可賠五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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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七月三十一日起將對中國生效。根據公約,旅客傷亡最高可獲賠十三萬五千美元,因航班延誤造成旅客損失最高可賠五千美元。

北京中國青年報今天引述大陸民航總局人士說,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五月間批准這項公約,隨後中國常駐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代表向國際民航組織交存了此項批准書。

公約主要對國際航空運輸中的承運人賠償制度做出重大修改,內容涉及賠償金額、電子客票的保護以及旅客舉證責任等問題。

根據公約,旅客傷亡時,不論承運人是否有責任,只要損失不是索賠人一方或第三人造成,承運人的賠償限額增加到約十三萬五千美元。

此外,對於航班延誤造成的損失,每名旅客賠償限額約五千美元;行李賠償則不再依重量計算損失,每名旅客以一千三百美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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