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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北市國小常態編班新規定 優先編班特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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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三日電)配合台灣教育部九十四年頒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台北市教育局今天指出,新通過的「台北市國民小學常態編班補充規定」,將身心障礙、學習適應困難等特殊教育學生需求納入考量,規範落實常態編班同時,優先編班特教學生,並安排適當教師擔任導師。

台灣教育局國教科長施博惠指出,各校常態編班需符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補充規定要求各班級的學生人數及男女學生人數均衡,同時兼顧照護身心障礙、學習適應困難等特教學生;各校的編班委員會,任務為辦理編班、調整班級、增減班級作業。

過去各校常態編班,屢將部分學習適應困難學生,編入一般學生班級,且班級導師未經篩選,導致問題叢生;施博惠表示,依照新通過的補充規定,為兼顧特教學生需求,各校的編班委員會於一般學生編班前,優先將身心障礙、學習適應困難等特殊教育學生,編入適當班級,並應安排適當教師擔任導師。

雙胞胎或多胞胎學生,可依學生家長意願,編入同班或分開班級,但不得指定班級;施博惠說,除國小一年級新生應編班,其他各年級維持現有編班,於三年級、五年級或另有增減班級時,再行編班。

施博惠說,各校一年級新生編班,得依區公所編列新生入學實際報到人數的學號,採公開抽籤或電腦亂數,分男女兩組,分配就讀班級。

為落實北市國小、國中各年級常態編班,有教無類、因材施教教育理念,教育局表示,學校教育應要讓學生優勢智能學習加深加廣,期能充分發展;同時建立補教制度,兼顧弱勢智能學生。

目前教育局補助國小教師鐘點費用,每年約新台幣六百萬元,協助教師利用課後或暑假,補教學習弱勢學生。

配合教育部規定,北市成立「台北市國中小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負責推動國中小常態編班,共置委員十五人;教育局長兼任主任委員,委員由教育局代表兩名,國中校長、國小校長各一名,北市教師會推薦代表五名,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推薦代表三名,北市國小學生家長聯合會推薦代兩名等共同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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