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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周想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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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林相美、林曉雲╱台北報導〕前台北市立和平醫院醫師周經凱昨日召開記者會,揚言對市長馬英九等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市府平反他抗SARS不力的處分並道歉賠償;對此,馬英九以不清楚案件發展為由婉拒回應,市府衛生局強調,法院判決已肯定市府封閉和平醫院抗SARS、對周罰款處分的合法性,周的舉動是想混淆視聽。

周經凱在SARS期間,未即時配合市府下令返院隔離及照顧患者,而遭記過免職、罰款及停業等處分,周經凱不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前兩項均遭敗訴,只有最後一項違反醫師法被停業處分,法院判周勝訴。

周經凱昨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律師陪同召開記者會,質疑市府封院抗SARS處置不當,並批評市府指他是「落跑醫師」,損害他的名譽等種種不當,要求市府為他平反;周經凱還決定對馬英九、前衛生局長邱淑媞與張珩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登報道歉及賠償。

馬英九表示,不清楚官司判決結果,將了解情況之後再作回應;市府發言人、新聞處長游梓翔說,市府尊重周經凱提出訴訟的權利,但市府不認為當年封閉和平醫院抗SARS的決策失當,高院判決也支持市府的觀點。

衛生局長宋晏仁與該局專委陳信誠昨在市政顧問綜合座談會後指出,市長、局長依法要求周經凱返院隔離,並未指稱周是「落跑醫師」,也沒有主觀損害周名譽的想法。

陳信誠說,法院前兩項判決分別肯定市府封院決策、對周罰款的合法性,市府只在違反醫師法而處周停業的部分敗訴,周便混淆視聽及試圖推翻前兩案,市府不能茍同,一定會上訴。

宋晏仁指出,依照醫師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重大災難疫癘期間,醫師有聽從主管機關指揮的義務,而緊急狀況發生時,醫師若採不作為態度,沒有履行醫師的責任,是違反醫師法及醫師倫理,周的案子經過醫懲會審議,給予停業三個月的處分,該局認為「合法且適當」。

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說,周案的後續處理,將由衛生局會同相關單位研商,不過,北市國家賠償委員會審議周案,也認為市府的封院決策是合法的,所以市府沒有國賠責任。

陳清秀指出,高院判決其實也支持市府的封院決策及支持市府對周的罰款等,僅對停業處分有意見,這屬於比例原則的問題,市府將研訂適當的處理方式。

探病10分鐘 1家7人染煞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儘管兩年前的和平醫院SARS風波逐漸被人們所淡忘,但對於當初事件的受害者而言,這場前所未有的夢魘卻是想忘也忘不了…;當時小非(化名 )一家族七人入院探望因為中風住院的姨丈,卻因為院方隱匿疫情,「一家人探病十幾分鐘,和平醫院卻給了七個SARS病患」,如今七人雖然都已治癒,卻因為姨丈過世及巨大的恐懼與傷痛,家族中有五人罹患精神疾病。

小非的姨丈在兩年前4月9日因為輕度中風前往和平醫院急診,並於14日轉入B棟801號普通病房;小非說,當時院方已經得知院內劉姓洗衣工染煞,卻在毫無隔離措施的狀況下讓他同樣轉進801病房。

4月17日,小非和妹妹與兩位阿姨的家人、一行人共九人前往醫院探病,當時除了她和妹妹在車上等以外,其餘七人都進入801病房;小非說,因為小阿姨有潔癖、嫌醫院裡病菌多,因此一行人只待了十幾分鐘就離開,想不到事後七人居然統統染煞、分別被送往台大、和平醫院診治。

小非說,包括姨丈在內的801病房四位病患,最後全數辭世,後來連隔壁的802、803病房也全數淪陷;七位至親的家人最後雖然獲得治癒,但最誇張的是不幸過世的臥病姨丈最後卻被診斷僅為「SARS疑似病患」;她說,她手上握有證據,姨丈的病歷絕對被塗改過,而姨丈也絕對是死於SARS。

小非說,妹妹當時每天以淚洗面、罹患躁鬱症,當時她甚至曾提領20萬元搭乘計程車,然後搖下車窗沿路撒錢,逼得計程車司機緊急停車幫她撿錢;還在念國小的小表妹因為全家人都被隔離治療、獨自在家,連續三天沒有飯可以吃,最後也被診斷出有憂鬱症傾向;算一算,治好了七個至愛的親人,但包括她在內,卻換回了三個憂鬱症和二個躁鬱症患者,全家人從此絕口不提此事,卻有著說不出的傷痛,她說,這筆帳她真不知該找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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