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投訴中國駐加總領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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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錫紅採訪報導)在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投訴中國駐加拿大卡爾加裡總領事館,涉嫌仇恨宣傳。當地警方已經立案,並提交司法廳調查。

加拿大卡爾加裡的法輪功成員向當地警方投訴,指中國駐當地總領事館於六月中旬在當地散發仇視法輪功的宣傳品,涉嫌仇恨宣傳罪。目前,警方已經受理案件,並已經提交給阿爾柏達省司法廳進行調查。

仇恨罪案組警官夏金斯(音譯)在長途電話中表示,警方是於六月中旬接到當地市民的投訴,指中國駐卡爾加裡總領事館的工作人員於六月中旬在愛得蒙頓市散發的宣傳文件涉及仇視法輪功,煽動仇恨。由於警察機構無權對外交人員提出檢控,經初步調查後已將案件轉交省司法廳繼續調查。

夏金斯:「目前的情況是:案件仍在調查之中,我們還沒有做出結論,一旦司法廳完成調查,我們就可以決定是否對總領事館提出檢控。」

法輪功在多倫多的發言人張兆敬(音譯)就表示,法輪功是在加拿大依法登記的非謀利機構,應受到本國法律的保護,不應該受到其他個人或機構的敵視。

張兆敬:「你要是說贊成也好、反對也好,要講出一個道理來。那麼像這種按照加拿大的法律規定就像比如說誹謗罪一樣,那麼你可以提醒一個政府的領導人;但是如果你是誹謗他個人無中生有的事情呢,那麼當然法律的程序就會啟動。」

加拿大國會議員吉爾格(音譯)表示,任何外國駐在本國的機構即使享有外交豁免權,也不應該違法。

吉爾格:「任何政府駐外機構都不應該有不恰當或者不負責任的行為,我們不會容忍任何外國機構在此地騷擾或者敵視像法輪功這樣在本國依法註冊的組織或群體。」

中國駐卡爾加裡總領事館一直沒有對事件表態,去年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副總領事潘新春也被控涉及誹謗法輪功學員,而被法院判決應該做出民事賠償;之後,潘新春被調回中國。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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