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矿悲歌 六周内693名矿工失踪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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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采访报导)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公布的煤矿安全生产通报显示,中国国各地煤矿在六周之内就有693名矿工因为生产事故,死亡或下落不明。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星期一发表七月份以来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通报说,自七月初以来,中国各地发生了218起致命的煤矿事故, 导致693人死亡或下落不明。比去年同期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增加286人,也就是增加了70%。

《路透社》星期一的报导说,中国许多煤矿忽视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只顾多产煤,以便满足中国经济对煤炭日趋增长的需求。

在美国的互联网杂志《中国时事》主编伍凡先生,就中国的煤矿生产安全问题说–

伍凡:“现在中国是需要煤,中央政府也管不了这么多,反正就交给地方、交给省政府,省政府就交给县政府。你看死的人从哪里来?死的大部分是中小型,尤其是小型煤矿,大型煤矿国家投资大半那还比较好一点,而这些小型煤矿现在通通放给了地方,其中又交给了私人,私人又跟官商勾结,他们只想去赚钱,不想维持这个安全。因为都没有去投资,而这个矿又很小,你投资很多了安全设备,成本相对地就提高,他们赚不了很多钱,那国家这个社会又需要煤,如果这个小煤要通通关掉的话,这个煤根本就不够用,所以这里边有很强烈的一个矛盾,地方就不想管。中国的制度上,没有一个制度来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没有工会,工人没有自己的权力,没有保护他们。”

《新华网》星期一的一篇文章说,一次次的矿难暴露出,面对安全隐患严重,明显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有些地方仅仅是下达整改通知书,或者虽然要求不合格的煤矿停产,却不采取实际行动落实。无论是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还是存在官商勾结的黑幕,都在客观上助长了非法煤矿明停暗采,一个设计产能仅数万吨的小矿,动辄造成惨痛伤亡的悲剧。

文章还说,私人矿主要钱不要命,但为什么会出现要钱不要命现象呢?据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研究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院长罗云介绍,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肇事者最多判7年,对老板的量刑更轻,威慑力不足。原先死一个矿工只赔三万到五万元,现在虽然提高到二十万元,但依然偏低,预防事故的成本还是明显高于事后赔偿。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故发生后,矿主往往逃之夭夭,老板挣钱、矿工遇难、政府买单的弊端屡见不鲜。

在目前煤炭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超过20%的诱惑下,一些地方大矿大干,小矿乱干现象很普遍。

文章敦促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打官商勾结,通过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加大威慑力和事故成本,使煤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旅美中国劳工人士李强表示——

李强:“中国的这个煤矿事故呢,它很大部分程度就是因为中国重视经济的发展,忽视安全方面,就是说地方上面这种煤矿主和地方的官员相勾结一起,把赚取暴利建立在对矿工的残酷压榨和剥削的基础上面,他们为了要赚钱就无视人的生命这种价值。”

中国政府2004年11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年头9个月,中国全国死于煤矿事故的人数为4,153人,占全世界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总和的百分之八十。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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