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這個政權太脆弱了!

就張林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專訪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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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1日訊】「一個政權因為一個人的一個看法,就被顛覆了,那麼這個政權也太脆弱了吧?」這是民主人士李海先生就張林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5年一事接受記者田溪採訪時指出的。

張林因在海外網站上發表了192篇文章,而被安徽蚌埠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罪證之一是一篇題為「九評是審判共產黨的開始」,是接受「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採訪而發表的。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李海:你認為他(張林)的罪名能成立嗎?李海說,我並不太瞭解庭審的詳情,但是就我切身的體會和日常的瞭解看,在我們國家裡用一些個虛構的和不實的罪名來懲罰一些不同政見的人是很常見的。我感覺張林也很可能是這個情況,特別從你剛才談到的這些證據看,我認為它不構成顛覆國家政權。如果一個國家政權能因一個人的看法就給顛覆了,那這樣的政權也太脆弱了吧?

記者介紹說,他(張林)自己在庭上辨護,認為他們(控方)是斷章取義,因為他們從192篇文章挑出6篇,又從這6篇文章裡挑選了4百多字,這顯然是不完整的。張林的辯護律師莫少平當天以5條為張林作無罪辯護,記者能記住的1條是,莫上平律師說,你們用來指控張林「煽動顛覆」罪的文章都是發表在諸如「博訊」「大紀元」等海外網站上的,而這些網站在國內都是被封鎖的,也就是說國內的人是看不到這些網站的,更看不到這些文章,只有國外的人才能看到,哪何來的煽動你國內政權啊?李海聽後爽朗地笑了,笑後說,這說明他們太脆弱了!

記者說接著介紹說,當莫少平律師辨完後,控方和法官都說不出話來了。李海說,它這個體制不用說話,也不用會講道理,他們只要有暴力就夠了。記者繼續介紹說,他們尷尬地又把指控的哪幾條念了一遍。莫上平律師問他們,你還有新內容嗎?要是沒新的,我認為你不必重複了,控方更是尷尬下不了台了。李海笑了。記者接著介紹說,他們(控方)說當庭沒法審判,案情重大,要回去討論。而且這個討論還延長了一個月,不敢做決定。李海說,也就是說他們不願承擔這個歷史罪責,可能有人願意承擔,但是匿名的承擔,也就是說也是不願承擔。假如這個事情是錯誤的話,假如是罪惡的話,那麼誰都不願去承擔這個罪名,或者承擔這個錯誤,但是他們總還是把這件事做了。說完,李海為這種矛盾的行為笑了。

李海又說,其實這些細節經過這麼多的重複以後,在今天看來這些細節已經不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們有個信念,就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就是加罪在先,找所謂的罪名在後,找到後,只要有一點口實,就可以為所欲為。

記者認為判罪的根本的原因是張林接受了我們的採訪,而中共對這樣敢說真話媒體是非常反感的。李笑著說,反感不能成為罪名,但他可以因此尋找罪名。

李海接著說,以我自己過去幾年的經歷,我有切身的體會,我知道這個法律是怎樣運作的。現在在張林這個事件上,我相信他們還是沒有改掉過去的行為方式,而且是更變本加厲。

當提到同是因言獲罪的鄭貽春案,中共因拿不到證據,誘騙鄭貽春說:只要他承認「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就會立刻放了他。出獄心切、沒有和共產黨打過交道的鄭貽春承認了。中共卻以此為證據給鄭貽春加重罪名。對此李海說,在他們(中共)這些所謂的執法者頭腦裡,他們和這些人的關係不是法律關係,他們所做的不是法律行為,不是有個法律,要把它實行,而是一種戰爭行為,就好像兩個軍隊一樣,所以欺騙啊,暴力啊,任何東西都是可以使用的。在他們的腦子裡面,可能只由戰爭形式,而沒有法律形式,法律在他們眼裡只是一個戰爭的手段而已。兩海停了停,接著說,那在這樣的國家裡要想實現法制,確實需要走非常非常遙遠的道路。那麼在沒有法制、沒有法律意識的情況下,犧牲品首先就是這些最早有自己孤立看法的人。
記者:是啊,所以他們就要承受迫害,承擔迫害。
李海說,而這種迫害對一個個體,真的不是一個血肉之軀所能承受的,但對他們的精神來說,承受這樣的迫害是一種光榮。就像老子所說的,能夠承受天下大恥辱、大迫害的人,這樣的人對世界的貢獻是非常大的。

記者:我覺得這話說得很好。這些人其實是先鋒啊!是勇士啊!
李海:其實他們也不是什麼先鋒,因為他們做的事,拿正常的眼光來看,真的是一個人應該做的,一個人最起碼應該做的,這樣的人在我們的社會裡應該是不稀奇的,而被弄得越來越希奇了。這很奇怪,他們所做的甚至在這個社會表面的教育中,從它最表面的表現好像也是所提倡,所鼓勵的,但是它的一切行為都在消滅這樣的。

記者:我認為他們之所以稱為勇士,是因為在這種高壓的情況下,本來是很正常的表達自己思想的渠道、或方式,最後在這個強權的壓力下,人們都不敢說話了,那麼這些敢說話的就成了勇士了。
李海:在這樣的情況下,確實需要象莫少平律師這樣的,至少要指出這樣的行為是不公正的,是不義的,或至少是可質疑的行為。一切都源於這麼一個 政法委,一個以權代法的司法制度,也源於他們頭腦裡多少年來都沒有變化,根本都沒變化的意識,不是一種法制的意識,而是一種敵我鬥爭的意識。

李海停了停後,語重心長地接著說,張林這個事件,我做為他的朋友,我為他個人感到非常痛心!但是在這樣的事件中,他能夠把中國的法制是怎樣實行的,通過他的身體彰顯給世界,我覺得這也是他的光榮。

李海又說,這是個非常不可靠性的司法體系,但是你只能把它當作一個好像是一個比較正宗的體系來對待了。

記者說,就是必須走這樣一條路,就是爭取自己權宜吧,要不然,連這點都沒了。
李海:是,至少把它可以假想成為一個可以爭取權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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