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貽春被捕
胡錦濤即將踏上美國白宮南草坪的紅地毯,沸沸揚揚的趙岩案突然出現轉機,據趙岩案的代理律師莫少平3月17日說,對趙岩的起訴已經取消,他將在幾天之內獲釋。
】(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 遼寧著名自由作家鄭貽春先生因言獲罪,被中共當局判7年重刑,於今年1月10日開始被監禁在營口市新生農場監獄。鄭貽春的兩個弟弟,與鄭貽春的女朋友,今天剛剛去監獄看過鄭貽春。鄭貽春在會見結束與弟弟握手告別時,堅定地說:「請你們相信我的判斷,我很快就會獲得自由的。」
2月22日鄭貽春親屬及鄭貽春女友—李老師一同前往盤錦監獄探監,因不是直系親屬,李老師被拒絕會面。李老師速寫情書一封,由小春轉交,高強內外一幕人間悲劇真實展現。
公元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七日,正值中國制度性癌症-絕對的獨裁專制-引起的大饑荒高峰期,一個嬰兒誕生於遼寧營口市,是朝鮮族人,後來的名字叫鄭貽春。長大之後,他象一只勇猛的獅子追逐獵物一樣,到處追逐專制腐敗,其政論如高山瀑布,其品格似峻嶺玉巖,直到去年的今天,遼寧警方拘禁了他,而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為名義,判處他七年有期徒刑。
中國著名政論家、學者、思想家鄭貽春教授以莫須有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失去自由、身陷黑牢已整整一年!
2005年12月3日,是鄭貽春教授因「文字獄」失去自由一年的日子,整整一年!在無垠的宇宙之中,一年時光不過滄海一粟,然而對於人類的個體生命而言,一年久矣,更何況是枯坐黑獄的一年!
今年11月10上午11時,在經過了無數次的艱辛努力下,鄭曉春教授終於得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律管處柴磊處長的電話號碼,當鄭曉春拔通之58575621這個號碼之後,終於有人接聽了這個電話……以下是這個和平對話的實況記錄。
炎帝、黃帝是我們共同的祖先,我們是炎黃子孫。同胞鄭貽春是中華民族的一分子,儘管他因「文字入獄,因思想犯罪」而在監牢裏已失去自由近一年之久,他的中華民族先天的血性、身份卻是永遠不以任何人的意志所能改變的。鄭貽春是炎黃子孫!
今年11月2日,在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附近的一家肯德基店裏,在漫漫長夜降臨,而室內剛剛點起明亮的燈火之時,我與高律師開始了一席談話。
大紀元社論《九評共產黨》發表一周年之際﹐「九評共產黨」全球有獎徵文活動揭曉。
被大陸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7年的遼寧網上作家鄭貽春的二審沒有開庭,他的律師,近日被司法局停牌一年的高智晟前往瀋陽與主審法官會面,並看望了鄭貽春。
本月7日上午9點瀋陽高法就鄭貽春二審上訴案在上訴人不到庭情況下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北京著名高智晟律師親赴高法,向刑事審判一廳審判長李曉光陳述對鄭貽春上訴案的辯護觀點並當庭遞交為鄭貽春上訴案辯護的辯護詞。隨後高智晟律師一行前往營口看守所會見上訴人鄭貽春。
自由作家、無罪的公民鄭貽春已被關押了近一年,這是鄭貽春以及一切對中國法治前途還抱有幻想者正在面對著的沉重現實。
鄭貽春先生,一個著名的民主鬥士,愛人權民權超過自己自由的學者,被中國司法機構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為名,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七年。
(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高智晟律師事務所被北京司法局無理查封后,社會各界反應強烈。作為鄭貽春上訴案的辯護律師高智晟律師是否能在本月7日出現在瀋陽高法,人們拭目以待。
(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美國《時代》週刊記者傅幕友(音)寫有一篇報導鄭貽春被捕判刑的文章,但距法庭判決已經過去近十天,他的報導仍然沒有刊登出來。明顯難產。難道《時代》週刊這個美國的自由媒體也受到中共恐怖威脅和壓力嗎?
(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遼寧民主人士、大學教授、網路作家鄭貽春先生日前被營口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而當初指使加害逮捕鄭貽春的原兇--原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市委常委、營口市公安局局長朱良因涉嫌貪污受賄、包庇充當黑社會殺人案保護傘、幕後指使兇手殺人於8月初被遼寧警方正式逮捕入獄。
被控煽動國家政權罪判刑七年的遼寧省獨立異見人士鄭貽春決定上訴。星期一,他和上訴律師高智晟首次見面詳談,堅信自己所做是正確的。
(大紀元時報駐法國記者德龍整理)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2005年9月24日對巴黎大區和亞太地區的要聞解說節目中報導 :
香港記者協會,昨日針對內地網絡作家鄭貽春因在網上發表文章而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7年,表示憤怒並提出嚴重抗議,指責中共以言入罪。
據法國國際廣播電臺2005年9月24日中報道,中國遼寧省記者和網絡異見作家鄭貽春本周四被遼寧省營口市一家中級法院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並且被剝奪政治權力三年。罪名是 煽動、 顛覆國家政權罪。 鄭貽春與2004年12月3號被捕。
今天獲悉,鄭貽春案於9月22日下午由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最後裁決:判處鄭貽春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看過判決書指控的主要內容後,老梟拍案大怒:這也太他媽瞧不起人了!
遼寧省營口市法院星期四宣判獨立異見人士鄭貽春,從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判處七年有期徒刑。鄭貽春當庭表示上訴。他的律師高智晟認為有關判決違反憲法,是司法當局對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迫害。
2005年9月22日是一個令人憤怒的日子。這一天,遼寧省營口市中級法院用惡法判處著名民主人士、大紀元作家鄭貽春先生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中國遼寧的網絡作家鄭貽春因為在互聯網上發表評論,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星期四被判處7年徒刑,鄭貽春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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