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投資人償還債務 可恢復開戶買賣

人氣 20
標籤:

【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二十二日電)台灣櫃買中心今天指出,為符合富時指數公司國家分類中已開發市場標準,修正「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47條,放寬證券商對已償還債務並經通報結案的違約客戶,得接受其開戶買賣。新規定於94年8月22日公告實施。

櫃買中心交易部經理陳文炳說,依現行規定,投資人發生違約交割情事時,證券經紀商於3年內不得受理該投資人開戶買賣。依新規定,投資人發生違約交割後,如已償還債務並經證券經紀商通報該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結案者,可恢復其開戶買賣。

基於市場交易秩序之維護及證券商經營風險控管,證券商仍應維持現行申報違約及函報撤銷違約或結案等作業,並可透過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查詢違約人相關資料。

相關新聞
全球芯片封裝龍頭日月光:將擴大美日墨產能
違反美出口法 中石油分公司遭罰1450萬美元
胡塞襲擊引發連鎖反應 亞洲港口陷擁堵
618購物節銷售下降 中國零售業前景黯淡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