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菸業公約通過 中國政府地位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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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同時聲明在包括香港和澳門地區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禁止使用自動香菸販賣機。第一財經日報引述專家的話指出,全面的菸草行業改革必須隨即展開,否則政府難逃既是執法者又是生產者的尷尬角色,無法充分行使監督權。

報導指出,這份公約是中國境內第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公共衛生條約,條約生效後,締約國必須嚴格遵守文件規定的事項,例如:提高菸草的價格和稅收、禁止香菸廣告、禁止或限制菸草商進行贊助活動、打擊香菸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菸、在香菸盒上標明警語,並採取措施減少公共場所吸菸等。

報導引述中國菸草經濟專家周陽敏的話說,菸草在中國是一個具有壟斷性質的行業,中國政府的角色轉變,必須靠企業的改革來完成,而民營化是中國改革的唯一路徑選擇。只有國內菸草企業徹底走入市場,政企分離,政府才會真正成為第三方監督者。

報導表示,在二零零二年度中國納稅百強企業排行榜上,有三十五家菸草加工企業上榜,香菸加工業成為納稅百強中的「第一大稅源」,使中國政府在禁菸問題上面臨著生命健康與經濟發展的兩難選擇。

報導指出,中國衛生部是執行禁菸工作的主要部門,但缺乏完整的組織體系。在省(區)、市、縣三級地方政府也都有禁菸組織,但它們並未納入衛生部的正式編制,造成中國的禁菸組織面臨缺少經費,經常借錢度日,甚至有時要靠煙草企業的贊助過活的尷尬場面。

另外,根據大公網報導,中國從一九九九年開始實施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已明文規定:「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但事實上,未成年人並沒有真正被菸酒商家拒絕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王東勝認為,如果想保護未成年人不受菸酒的侵害,僅僅依靠商家的良知和自覺性是不現實的,必須有配套的懲罰措施和法律條文。這次通過的公約,就對煙草銷售者提出了明確規範。

報導表示,中國菸草總公司去年曾針對一百八十三個城市、二十二萬人進行吸菸抽樣調查,發現中國吸菸低齡化趨勢嚴重,在全國三億多菸民中,有百分之三十四點九是青少年,未成年菸民約為五百萬。

另外,根據中國控制吸菸協會名譽會長張義芳介紹,中國每年有一百二十萬人死於菸害,佔全球吸菸有關疾病死亡人數的四分之一。

二零零三年中國捲煙的銷售量達到三千五百九十五萬九千箱,約七千九百七十九億五千萬支,產量居世界首位,約佔全球煙草市場的百分之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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