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烟业公约通过 中国政府地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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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电)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同时声明在包括香港和澳门地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禁止使用自动香烟贩卖机。第一财经日报引述专家的话指出,全面的烟草行业改革必须随即展开,否则政府难逃既是执法者又是生产者的尴尬角色,无法充分行使监督权。

报导指出,这份公约是中国境内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条约生效后,缔约国必须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的事项,例如: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禁止香烟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打击香烟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标明警语,并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吸烟等。

报导引述中国烟草经济专家周阳敏的话说,烟草在中国是一个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中国政府的角色转变,必须靠企业的改革来完成,而民营化是中国改革的唯一路径选择。只有国内烟草企业彻底走入市场,政企分离,政府才会真正成为第三方监督者。

报导表示,在二零零二年度中国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上,有三十五家烟草加工企业上榜,香烟加工业成为纳税百强中的“第一大税源”,使中国政府在禁烟问题上面临着生命健康与经济发展的两难选择。

报导指出,中国卫生部是执行禁烟工作的主要部门,但缺乏完整的组织体系。在省(区)、市、县三级地方政府也都有禁烟组织,但它们并未纳入卫生部的正式编制,造成中国的禁烟组织面临缺少经费,经常借钱度日,甚至有时要靠烟草企业的赞助过活的尴尬场面。

另外,根据大公网报导,中国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已明文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事实上,未成年人并没有真正被烟酒商家拒绝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王东胜认为,如果想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烟酒的侵害,仅仅依靠商家的良知和自觉性是不现实的,必须有配套的惩罚措施和法律条文。这次通过的公约,就对烟草销售者提出了明确规范。

报导表示,中国烟草总公司去年曾针对一百八十三个城市、二十二万人进行吸烟抽样调查,发现中国吸烟低龄化趋势严重,在全国三亿多烟民中,有百分之三十四点九是青少年,未成年烟民约为五百万。

另外,根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名誉会长张义芳介绍,中国每年有一百二十万人死于烟害,占全球吸烟有关疾病死亡人数的四分之一。

二零零三年中国卷烟的销售量达到三千五百九十五万九千箱,约七千九百七十九亿五千万支,产量居世界首位,约占全球烟草市场的百分之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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