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骨吸髓的西充縣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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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8日訊】由於取消了個管費,西充縣工商局幾百號人的費用就成了一個問題,加之該縣工商局又大興土木,把辦公大樓給修得富麗堂皇,錢從那裡來?中國人有句古話叫做什麼: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工商局管的是個體工商戶,他們不吃個體工商戶吃誰?

為了吃個體工商戶,他們可以說是想盡了一切辦法,去年個體工商戶換發營業執照,按《四川省個體工商戶按理條例》之規定,本來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應該是四年一換照,每年一年檢。由於年檢收的錢有限,於是,他們就把每年一年檢給變成了每年一換照,把去年應該辦有效期四年的執照給辦成了一年。今年他們就不搞年檢而搞換照,就多收每戶20元的登記費,15元的工本費,這還不算,他們強行讓個體工商戶所簽的租房合同文書全部使用他們提供的文本,每戶要交10—20元的合同書工本費,他們提供的合同文本由於包羅萬象,使用極不方便。更有甚者,他們還強行讓個體戶加入消費者協會,每戶交會費8元,強行加入個體協會,每戶交會費96元,強行加入工會,每戶交工會費30元,強行交納下崗職工解困基金每戶10—20元。

他們收的這些費用合不合理?肯定是不合理的。年檢費他們隻檢驗一下,根本用不著收費,登記費,工本費無從談起﹔租房合同不是格式合同,他們把它搞成格式合同,不合法且沒有必要,還給個體戶增加了麻煩﹔個體工商戶不是消費者,但西充縣工商局確硬要他們加入消費者協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符,因為該法第32條規定了消費者協會的一些職能,其中多是對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與接受、查處消費者的投訴。試想,消費者協會全由生產者、經營者把持,消費者的權益還能保護?《工會法》第2條規定: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那有強行讓別人加入工會的道理,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那有隻盡義務,不享受權利的組織,西充的個體戶就是隻有交費的義務,沒有任何權利的工會會員﹔個協問題,《四川省個體工商戶按理條例》是規定個體勞動者協會由全體個體勞動者組成,但既然是協會,那麼協會的重大問題就應該由全體會員決定,協會的組織機構也應該由會員選舉,怎麼西充工商從來沒有組織個體勞動者召開會議決定這些問題,個協的組織機構也沒有通過選舉,這是那裡的規矩?

其實,西充工商是沒有適應政府職能的轉變,之所以要實行工商登記,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個體戶是民事主體,為了保証其民事行為能力,防範商業風險,這是必要的。國家實行登記制度不是為了收費,如果僅僅是為了收費而設立登記制度,這個制度肯定有問題。西充工商局為了收費,可以說是敲骨吸髓,他們為罰款而罰款,明知一些個體戶開業,不聞不問,本來他們上門問一下,告訴別人要辦執照,但他們不這樣做,而是上門罰款,動不動就三千五千甚至上萬。他們為了敲詐西充的葡萄酒廠,他們越權行使技術監督局的職能,在生產旺季,跑到別人廠裡,說別人的產品不合格,要別人停產,葡萄酒廠的旺季就新年前的兩三個月,別人能停產嗎?沒辦法隻好交罰款,去年他們對十多家葡萄酒廠採取這種辦法敲詐每個廠5000到10000元。由於上面取消了工商辦市場的行為,市場轉為民辦,這樣工商就沒有了收取市場按理費的手段,他們現在就默許小商小販以街代市,小商小販在街上買東西他們每天每個攤點收點費,這樣在西充消失了很多年的以街代市現象又出現了。

西充個體工商戶現在終於覺醒了,他們每戶捐款5元,積極向上面各級反映,強烈要求解決問題,可能是說不清的原因,反映了多次,上推下卸,怕是難以得到解決,個體戶們要挖山不止,他們真的希望有一天這座大山能轟然倒下。

2005年1月3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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