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趙燕案庭審對比美中媒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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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東方2005年9月19日華盛頓報導)對比新聞節目通過正反對比,中外對比,今昔對比,讓聽眾能夠透過一面之詞解析新聞,觀察時政。今天繼續介紹最近引起媒體關注的趙燕在美國紐約州布法羅市聯邦法院出庭作證的情況,並對比中外媒體不同側面和角度的報導。

*事件概述*

一年前,趙燕和朋友一起,到美國和加拿大交界的尼亞加拉大瀑布參觀遊覽,被美國國土安全部的官員錯誤地認為和一起毒品走私案有關而逮捕。在逮捕過程中,趙燕聲稱受到國土安全部警察羅茲的毆打等暴力行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甚至外長李肇星都出面和美方交涉,要求美方嚴懲兇手,公正處理此案。中國媒體幾乎一邊倒地支持趙燕並譴責美國侵犯人權。一時間掀起了一股仇美浪潮。

趙燕本人說:「為了我自己的尊嚴,為了我們民族的尊嚴,我要將官司打到底,直至打我的兇手被繩之以法。」

美國政府司法部正式對涉嫌過度使用暴力侵犯趙燕人權的國土安全部海關和邊境保護局警官羅茲提出公訴。2005年9月8號,在經過一年多籌備和長達三個星期的法庭審理以及將近五個小時的陪審團評議之後,美國布法羅市的聯邦法院宣告被告羅茲無罪,從而結束了這場曠日持久的訴訟。

上次節目談到了美國政府敗訴的幾個原因。下面補充一些。

*趙燕重傷之真偽*

羅茲的同事,事發當晚參與過抓捕趙燕等人的女警官麥基昂Cathy Mckeon出庭作證,稱她當時看到的趙燕的臉除了兩眼的眼皮腫脹之外,沒有任何紅色和紫色的斑痕,也沒有出血。

被告律師在法庭上展示了在中國媒體上被廣泛報導的一張趙燕坐輪椅,滿臉紅腫的照片給女警官麥基昂看,這位女警官說她根本認不出這張照片。她說她當時看到的趙燕的傷情絕對沒有這麼嚴重。

*反美輿論和官方干預適得其反?*

中國國內媒體和網絡輿論因趙燕事件而掀起的反美情緒以及中國官方對這個事件的高度關心,都可能在一定層面上對美國民意起到了相反的效果。美國司法制度的神聖和公正會使那些由普通市民組成的陪審團成員以成為美國司法制度的一部份而自豪,他們不會屈從於任何政治上,外交上以及國際上的壓力。

美聯社和布法羅每日新聞在報導這個案子的新聞中,經常會加上一些背景,例如這個案子中國媒體反響強烈,中國存在著反美情緒等等。

另外,中國駐紐約總領館官員專程到布法羅的聯邦法庭旁聽審判,並且不斷向美國媒體發表要求美方公正審理此案,對趙燕表示支持的講話。被告律師抓住這點,反覆向陪審團暗示中國政府和中國外交部門試圖向美國施加壓力,干涉美國司法公正。

一些法律專家分析說,在美國,司法不受任何政治壓力、外交壓力制約的原則,已經深入到每一個美國公民心裏。外國政府施壓並不會有助於陪審團作出對被告不利的判決。

*為錢還是為正義?*

被告律師還拿趙燕在另一起民事案件中起訴美國政府,並且要求賠償一千萬美元的民事案件大做文章,並且反覆攻擊趙燕很可能為了金錢而誇大傷情,作假證。

一些分析人士也對民事案件索賠提出的時機表示疑問,認為過早提出索賠一千萬美元的要求,使人們對趙燕是為了錢還是為了公正而在法庭上提供證詞產生懷疑。

*趙燕方律師強調醫生證詞*

美國羅斯和里根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羅斯在接受記者專訪的時候說,在幾十個到庭作證的證人中,兩位醫生的證詞最重要,並將在下一步的民事訴訟中起到關鍵作用。

羅斯律師說:「根據今天在法庭上作證的兩位醫生的證詞,兩位醫生的結論是一致的,那就是趙燕臉部的傷並非完全是由於被噴胡椒噴劑所引起的。趙燕臉上的有些挫傷是受到嚴重擊打後造成的。」

各方都不否認趙燕被警察誤傷的事實。雖然涉嫌打人的警察沒有被判犯有刑事罪行,但是有專家分析說,在下一輪的民事訴訟中,趙燕的律師只需要證實趙燕受到傷害,就有可能得到金錢賠償。

*孫瀾濤談為何索賠千萬*

紐約市羅斯和里根律師事務所的中國部主管孫瀾濤向記者介紹了他們為甚麼為趙燕索賠一千萬美元:

「美國憲法有一個規定,各州的法庭不能為某種傷害設立賠償的上限。如果設立上限,那是違反憲法的。一個人的死亡和傷害(應該得到的賠償),有可能是沒有界限,不能封頂的。律師在保護自己客戶利益的時候,當然要儘量的高要。當然,最後能夠拿到多少,要由陪審團和法官來根據受傷害的情況來決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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