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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指紋領身分證違憲 民進黨團: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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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八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裁定,領取國民身分證需按指紋違憲,黨團樂觀其成,也解決多年爭議,更確實保證人權。

大法官會議解釋文指出,強制人民按捺並錄存指紋,否則不發給身分證規定,與憲法意旨不符,應從解釋公布日起不再適用。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不分區)晚上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樂見大法官解釋文出爐,也希望大法官盡速對泛藍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阻擋監察委員同意權行使案裁定是否違憲。

他說,若泛藍強行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草案完成立法,以國會政黨比例組成委員會,黨團也會提出釋憲。

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台北市)說,按指紋與維護治安並無必要關連,且按指紋有隱私權爭議,樂見大法官的釋憲結果,也希望警政單位繼續打擊犯罪。

民進黨籍立委李昆澤(高雄市)也說,大法官解釋文落實人權,因為指紋與DNA(去氧核糖核酸)一樣,都屬生物特徵,需基於人民志願性與商業性才可保存。

戶籍法第八條規定,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但未滿十四歲請領者,不捺指紋,等年滿十四歲時,應補捺指紋並錄存。請領國民身分證,不依前項規定捺指紋者,不予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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