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各級政府領袖聚集坎培拉討論反恐

聯邦政府要求擴大權力處理反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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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訊】 (大紀元記者聞天編譯報道)澳洲各省、特區領袖參加澳洲政府理事會,討論聯邦政府所提出的強硬反恐法律條款。地方政府領袖們原則上不反對聯邦政府提出擴大權力的反恐法律條款,但要求定期評估的並設立有效期限以保公正。澳洲法律理事會呼籲地方政府領袖謹慎對待聯邦政府的提議,表示希望看到新法律必要性的證據。

據澳洲新聞社9 月27日報道,澳洲各省、特區領袖今天聚集坎培拉,參加澳洲政府理事會(COAG)的會議。地方領袖和聯邦主要部長們督促聯邦總理何華德採取10年有效期限和其它安全手段以保證新的、強硬的反恐法律條款的正確實施。昆省省長畢廷(Peter Beattie)在會前表示他已經與其內閣部長們就所提出的澳洲安全防禦措施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畢廷說:「我們同意採取(各省)一致的手段處理反恐問題,實施更強硬的法律條款,但應保證有適當的責任機制(約束該法律)。我確信聯邦總理會看到這些建議的明智之處,我也確信我們會取得共識。」

聯邦政府希望得到更大的權力處理反恐事務例,如限制和追蹤恐怖嫌疑人、不需司法判決就拘留恐怖嫌疑人達二個星期等。聯邦政府希望得到各地方政府的支持。地方領袖們表示原則上不反對聯邦政府所需要的擴大權力,但要保證不濫用這種權力。維省省長布萊克斯(Steve Bracks)表示,該法律條款每三年需評估一次,其適用期應為10年。紐省省長伊曼(Morris Iemma)希望聯邦國會能夠監督該法律實施。昆省省長畢廷則認為應該由代表公眾利益的獨立機構來監督該法律實施。首都特區省長斯丹霍普(Jon Stanhope)對該反恐法律持最大的反對態度,他認為這種法律條款可能破壞公眾的自由權力。聯邦政府已經同意每五年評估一次的機制,根據何華德的計劃,恐怖嫌疑人可以不需司法審判地被拘留14天,或者進行電子追蹤一年。

該法律條款為聯邦警察局和澳洲安全情報機構(ASIO)提供更大權力,以及安置更強勁的監控機鏡頭。該法律認為煽動破壞社區的暴力行為是犯罪,在機場丟棄包裹將被處以罰款。各省也應該為機場新安全設施負擔部分費用。伊斯蘭社區和自由主義者則認為該法律目標於穆斯林人。

維省省長布萊克斯對媒體說:「我們會取得共識,如果聯邦總理不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議題,我會感到非常意外。」布萊克斯表示公眾對這些反恐措施的支持是非常必要的,他說:「實施階段性法律條款是一種合適的選擇。」布萊克斯認為如果就階段性反恐法律不能取得共識,那麼這些法律條款還得求助於各省的獨立立法。布萊克斯提出聯邦反恐法律的適用範圍:不需司法判決的不超過14天的拘留;期限一年的限制命令;10年期的階段性法律;每三年評估一次。布萊克斯希望該法律由司法部門監控。

澳洲法律理事會呼籲各地方領袖們以謹慎態度對待何華德提出的反恐法律條款。理事會秘書長維伯(Peter Webb)表示,理事會希望看到任何新法律必要性的證據,及其如何保證澳洲人生活在一個更安全的社區中。維伯先生擔心一些社區領袖可能濫用公眾預期,他說:「我已經發現有的政治人物和公眾人物已經偏離了多數群體的觀點,我們希望澳洲政府理事會能夠產生好的政策。」(大紀元版權所有 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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