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礦難封口醜聞 河南商報被當局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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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綜合報導) 河南省的一家地方報紙《河南商報》因為報道了一樁礦難後的“封口費”醜聞,被地方當局休刊一個月。

據美聯社28日報道,《河南商報》的一位職員本周三向媒體証實,這家報紙因為報道不久前的一次礦難善後處理過程中許多前來採訪的新聞記者接受礦主“封口費”的新聞,被當局勒令休刊,休刊日期從9月17日至10月16日。

這起發生於7月31號的煤礦淹水事故,迄今沒有被正式披露。但是《河南商報》在報導中表示,有數目不詳的礦工被淹死或受傷。

範友峰通過《河南商報》將醜聞曝光,輿論嘩然,全國同行多表敬意。然而,範的現場錄音資料被收繳,報社分管採編的負責人辭職,範本人也可能因此離開河南。國內媒體接到上級禁令:嚴禁繼續報道紅包醜聞。

河南商報披露20萬元封口費醜聞

今年7、8月間,河南省汝州市連續發生兩起礦難。第一起礦難發生於7月31日,汝州市寄料鎮一煤礦突發透水事故,部分井下作業工人得以逃生,但有人員傷亡。

事件很快被知情人透露給多家媒體,而後這一信息又通過手機短信廣泛傳播開來。接到這一礦難信息者多達500多人。8月14日下午,得知這一信息的“記者”陸續來到汝州市。

據《河南商報》報導,在汝州大廈的院子裡,停車場停著60多輛挂著“新聞採訪”的車輛,在二樓客房的走廊裡也擠滿了人。為維護秩序,隻好臨時租用了大廈二樓一個最大的會議室。

《河南商報》記者範友峰,在汝州大廈見証了如下一幕:3名自稱某雜志社記者的人,正與寄料鎮企業辦楊主任討價還價。範還看到一份《紅包發放明細表》,20來頁,簽名者涉及100多家省內外媒體。

楊主任稱,這次礦難共有100多家媒體、480人領走了20萬元。 各個媒體分級別發錢:1.凡是自稱來自中央級大媒體的每人500∼1000元,2.凡是自稱來自省內各大媒體的標准是200∼500元﹔3.其他市級媒體200元﹔跨行業、跨地區媒體每人100元。

範友峰在報道中還說,他兩次前往採訪,共得到1千元的封口費,但最後都交給了報社。

人權組織譴責中共當局令河南商報停刊

總部設在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發表聲明,譴責中共當局令河南商報停刊檢查。

保護記者委員會指出,《河南商報》是由於報導當地官員賄賂記者、讓他們不要報導一起煤礦事故,而遭到中共當局處分的。

保護記者委員會說,除了《河南商報》遭到一個月的停刊處分外,該報的一名記者和編輯也遭到停職處分,河南商報的顧問馬雲龍被迫辭職。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地區協調人瓊斯女士說:“我們對中共當局僅僅因為一家報紙報導了當局掩蓋礦難真相,就責令他們停刊一個月,感到憤怒。我們認為,這項停刊的命令應該收回,被停職的記者和編輯也應該被准許恢復工作。”

《河南商報》記者:有採訪錄音帶

保護記者委員會表示,中共當局處分《河南商報》的理由是,他們做了“不實的報導”。但是河南商報的記者告訴香港南華早報:“這個故事是真實的。我有採訪錄音帶。但是我卻遭到政府當局問話。這是非常敏感的。我希望你了解,我無法再對你提供更多的信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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