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番禺太石村村民絕食事件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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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訊】驚聞廣州番禺區魚窩頭鎮太石村村民為罷免村委會主任的合理訴求得不到回應而於8月31日開始絕食抗議,我們極度關注絕食村民的健康與人身安全,為此,我們吁請有關當局以人為本,以民為本,妥善處理此事。

今年7月,該村400多村民在發現村裡存在重大財務不清的證據之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向上級部門遞交了要求罷免村主任陳進生的動議。然而,地方相關部門卻未能與村民積極協調並遵守法律規定接納民眾訴求,先是令鎮政府部門多次強行沖擊太石村財會室,而後又於8月 16日出動600余名防暴警察和武裝警察,打傷50余名村民,重傷2人(包括一名80多歲的阿婆和一名16歲的少年),並抓走7名依法推動罷免活動的村民領頭人,在此過程中,村民一直沒有還手。

8月29日,在必須對太石村民罷免動議作出答復的法定日期,番禺區民政局拒絕批准太石村民的罷免動議。考慮到行政復議或司法訴訟曠日持久,其成本為日夜看守村財會室的村民所無法承擔,太石村民被迫選擇激烈行為。8月 31日,80余名村民在區政府門前絕食抗議,警方抓走3位村民,並於次日晨強行拉走和驅散其余絕食村民;9月2日,又有40多名村民趕到區政府門前絕食。

我們認為,目前最為重要的是,番禺區政府及廣東省、廣州市當局能夠秉持人道精神和寬宏心態,對絕食村民給予妥善照顧,保證他們的身體健康及其人身安全。

村民不惜犧牲自己的健康,冒著生命危險,捍衛自己的權利和尊嚴,我們對此極為感佩。但我們希望村民保持理性與冷靜,盡快結束絕食,回到行政、司法與政治框架內,以更大的耐心、更靈活的態度,伸張自己的冤屈。

我們也希望地方當局有勇氣維護一個公平的行政、司法與政治框架。體現出比村民更大的耐心、更理性的民主與法治的精神。

我們同時也請求富有良知的媒體和社會各界人士監督地方政府,確保地方當局不對村民進行打擊報復。

為平息事態計,我們呼吁地方當局及時對村民的正當要求作出善意回應,尤其是廣州市民政部門應立即審核村民罷免村委會主任的動議。我們也呼吁地方人大承起自己的責任,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履行其法定職責。我們同時呼吁中央政府適當予以干預,指導地方政府妥善處理此事。

推進村民自治,建立基層民主,乃是中國政府所確立的一項合乎民心的政治目標。此一目標若能實現,當可化解目前農村的緊張與沖突,以自由權利為本、以民主制度為據,重建鄉村秩序,並為中國更大范圍的民主轉型積累經驗。

不幸的是,地方當局及基層官員由於思維慣性,或特殊利益驅動,時有蔑視村民權利、干預民主選舉之舉。此類事件近年來屢見不鮮,持續月余的太石村罷免事件,不過是其中較為極端者。基層官員所實施之此類錯誤甚至犯罪行為,損害了法律的權威,亦破壞了農村的穩定。

我們認為,事態之所以發展至此,地方當局的蠻橫和推諉,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尤其是政府動用警察對付提出罷免動議的村民,實屬濫用警察權力。我們呼吁廣東省人大對太石村罷免事件的前因後果進行全面調查,把這一業已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的事件之來龍去脈和各方面在其中的責任,給予權威、可信的說明。我們也呼吁廣東省檢察機關介入,調查基層官員及地方政府是否存在瀆職和濫用權力的嫌疑。

我們認為,欲推進村民自治,穩定農村秩序,必須約束基層官員權力,保障農民的自治權利。因此,我們呼吁,全國人大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更為嚴厲地限制地方官員干預村民自治事務的權力。我們也相信,進行廣泛的司法與行政改革,當能使民政部門和司法部門更為積極地執行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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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3(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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